司法部近日公布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各地在纠治行政执法"四乱"、推动依法行使权力、统筹协调执法行为、护航统一大市场建设等方面的有效做法。
这些案例充分彰显了行政执法监督在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激发企业活力中的重要作用。
在广西某县的监督案件中,县住建局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行为。
该局对涉案财物进行了5次延长扣押期限,累计扣押时间达6个月,明显超出法律规定的期限。
经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全面核查,发现类似问题并非个案,近三年来共有3起行政执法案件存在2次以上的违规延长扣押情况,均违反了行政强制法关于查封、扣押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的明确规定。
这反映出执法人员对法定程序的认识不足,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约。
浙江某区的违规收费案件同样具有典型意义。
该区应急管理局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时,因专项资金支持不足,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培训费用转嫁给企业,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严禁向企业收费的相关规定。
这种做法不仅加重了企业的非经营性负担,还偏离了安全生产培训的公益属性,损害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这些问题的出现,根本上源于执法部门对法律底线的认识不够深入,对权力边界的把握不够准确。
有的部门因资金压力而违规收费,有的部门因程序意识淡薄而超期扣押,这些都是权力运行失范的具体表现。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市场秩序,阻碍了营商环境的优化。
针对这些问题,各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采取了有力的纠正措施。
在广西案件中,监督部门不仅要求住建局限期整改,还推动其自查自纠、退还超期扣押财物,同时在系统内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培训,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法治能力。
这种"办理一案、规范一域"的做法,实现了个案纠正与制度完善的有机结合。
在浙江案件中,监督部门迅速核查、制发监督意见书,督促应急管理局停止违规收费、退还已收款项,并协调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支付培训费用,有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同时,这些案件的处理还体现了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的有效贯通。
在广西案件中,监督部门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形成了对执法乱象的有力震慑。
这种纵向的监督体系联动,确保了问题的彻底解决,强化了对权力的制约。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这些典型案例的公布和处理,对于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示范作用。
它表明,国家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方面的决心是坚定的,措施是有力的。
通过对执法乱象的系统纠治,可以有效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为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环。
此次司法部通报的典型案例,既是对违规行为的警示,也彰显了监督机制的实效。
只有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权力约束,才能真正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域”的效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