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铁路运输检察机构因其特殊的管辖范围,职能定位往往被理解为相对专业和单一。
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新时代背景下,主动突破这一认知框架,将工作视野从铁路沿线安全防护扩展到生态环境保护、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多个领域,形成了"一院多面、多维守护"的履职新格局。
这一转变既是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深化理解,也是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贯彻。
生态保护的系统性转变 面对日益专业化和链条化的野生动物犯罪,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摒弃了传统的"就案办案"思维,转向全链条、系统化的治理模式。
在办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中,检察官深入分析犯罪特征,发现违法分子已形成"猎捕—收购—运输—销售"的完整产业链,隐蔽性强、跨区域作案。
针对这一情况,该院主动提前介入侦查阶段,引导公安机关扩大侦查视线,从末端销售环节向上下游延伸,逐步挖掘组织者、收购商等关键人物。
在陈某甲等11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集中管辖优势,将分散的案件事实进行整合,依法补充起追诉,追加认定多名嫌疑人的多项罪名,对主要犯罪成员依法批准逮捕。
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指控意见,彻底斩断了这条跨区域的非法利益链条。
这一办案过程充分体现了"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一理念的深层内涵——打击犯罪不能止于末端处罚,而要从源头斩断整个犯罪产业链。
值得注意的是,该院在办案中查获的苍鹭、灰雁、野鸭蛋等被妥善处理,通过联合法院、林草、公安等部门共同努力,成功孵化并饲养幼鸟,最终全部放归自然。
这一做法实现了从"刑事追诉"到"生态修复"的司法保护闭环,充分体现了法治手段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此外,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分子利用自然保护区企业员工身份实施非法狩猎,随即向相关企业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预防犯罪。
这一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充分说明了系统治理思维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价值。
民生监督的温度触感 法律监督的最终落脚点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25年,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将专项监督目光投向特殊群体的出行权益保障。
"无障碍设施不是装饰品,而是必需品"——这一朴素而深刻的认识,指引着检察官们的专项监督工作方向。
该院检察官深入走访银川站、河东机场站等20个主要铁路客运站,逐一检查低位服务台、无障碍卫生间、盲道等设施。
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共发现低位服务台高度不合适、无障碍卫生间门锁损坏、盲道中断或被占用等大小问题110个,形成了11条重点线索。
针对青铜峡火车站公共卫生间无障碍设施不规范问题,该院迅速立案审查,通过诉前磋商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
对于惠农高铁站站前广场无障碍标识缺失问题,检察官当场与属地住建部门沟通协调,并将普遍性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推动从城市规划设计之初就嵌入"无障碍"理念。
这项工作的深层意义远超设施修复本身。
它传递的是一种"无碍更有爱"的城市发展理念,是司法为民从宏观权益保障到微观生活关怀的深化。
当轮椅使用者能顺畅购票乘车,当视障人士能沿着盲道安全行走,法治的温暖便真正融入了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
协同共治的安全防线 作为铁路检察机构,守护交通运输安全是天然职责。
但在新发展阶段,这份守护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协同"内涵。
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铁路公安、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多维度、全方位构筑平安防线。
在铁路沿线安全防护方面,该院加强与铁路公安部门的协作机制,强化对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
同时,该院将监督视角拓展到军营附近环境保护、铁路沿线生态治理等领域,形成了覆盖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多个维度的协同治理体系。
这种协同模式的建立,既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优势,也为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
通过定期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了"1+1>2"的工作合力,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从守护黄河湿地的飞鸟到保障残障人士的出行,从打击跨区域犯罪到参与城市治理,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实践诠释了新时代法律监督机关的担当与智慧。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这种既坚守法治底线又主动回应社会需求的司法实践,不仅重塑着专门检察机关的职能形象,更在司法为民的坐标系上标注出新的高度。
当法治建设从制度文本走向生活实践,检察机关的每一次"跨界",都是对公平正义更立体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