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持续近十年的婚姻财产纠纷案近日迎来终审裁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8月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驳回申请人张某要求撤销原判、返还高额彩礼及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再审申请,维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判决效力。 本案争议源于2016年登记结婚的张某与贾某的婚姻关系。据法院查明,双方虽维系婚姻关系八年,但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仅一年余。后续离婚诉讼中,张某主张贾某婚前收取的50万元彩礼远超当地18.8万至28.8万元的普遍标准,并提交聊天记录等证据,指称对方存在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此外,张某还要求分割两辆汽车及两处房产权益,主张金额合计逾9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彩礼返还问题需综合考量多重因素。审判长在裁定书中指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较长,且张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彩礼给付违背其真实意愿。关于张某提出的"月子钱""每日饭费"等主张,法院认定属夫妻日常生活开支范畴。不容忽视的是,涉案双方曾签订《财产约定协议书》,对婚后购房权属作出明确约定,该协议效力获法院确认。 在财产分割上,法院对争议财产逐一认定:两辆汽车因缺乏共同财产证明不予分割;太榆路房屋已按首付比例进行补偿性分割;胜利东街房屋因存在有效协议且无证据显示共同还贷,维持原权属安排。法律专家分析,本案裁判要旨体现司法机关对婚姻财产纠纷中"证据优先""约定从先"原则的严格适用。 据民政部门统计,近五年全国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年均增长12%,其中高额彩礼引发的诉讼占比超四成。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指出,本案裁决既遵循《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规定,又体现对婚姻事实状态的尊重,为平衡传统习俗与现代法治提供判例参考。
婚姻不是财务账本的加减法,但财产纠纷往往考验一段关系的理性与边界。以法治思维规范彩礼与涉婚财产安排,以文明婚俗减少攀比与负担,以充分证据维护自身权利,才能让婚姻回归情感与责任本位,也让纠纷解决更有尺度、更具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