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这天,西安市碑林区的新旅城小区里发生了一起保安和业主的冲突,搞得社区安全管理和物业服务的问题都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下午,住在这个小区的党先生正在家呢,突然来了个说是保安的人,让他赶紧清理掉堆在楼道里的杂物。党先生说,那个人连制服都没穿,还带着一身酒气,两人说着说着就吵起来了。后来越吵越凶,在拉扯的过程中,党先生的左手小拇指被对方咬断了骨头。他到医院一看,是开放性骨折,现在已经花了一万多块钱医药费。党先生家里本来就靠他在小区门口摆摊卖小吃过日子,这一受伤,生活和工作都受了很大影响。 现在大家都在争论谁该负责任。那个保安的公司负责人说,这人是试岗第二天,还没办完入职手续呢。而且那天也不是他的班儿上的时间,是他在监控室听对讲机里说有人投诉有杂物,就自己跑去找的事。所以他们初步觉得这纯属“个人行为”。不过公司也提到,看了电梯里的录像和其他保安的说法,党先生当时还拿着家里的小板凳去砸人家脑袋,那保安也是情急之下才咬了他。事后那保安自己也说头晕不舒服。物业公司那边则说安保是外包给别人干的,具体情况得问保安公司。他们还说警察已经在处理了。 这事儿其实反映出好几个问题。第一就是“职务行为”到底该怎么算。法律专家说了,《民法典》里规定,关键要看这个人是不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是不是为了单位的利益做事。这里面虽然那个保安还没转正,但他已经上班了。而且他是通过对讲机知道这个投诉的(这跟工作有直接关系),去处理杂物这事儿本来就是他分内的工作。保安公司光拿没转正、不是上班时间当理由说全是个人的事,法律上可能行不通。 第二个是物业公司和外包的安保公司该怎么分责任。虽然服务包出去了,但物业公司也不能甩手不管监督的事。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的人在干活时伤了人(这里指的就是保安公司),那责任得由公司担着。要是公司在选人、培训、管理这些方面有毛病,那就得赔钱。还有作为发包方的物业公司如果没管好承包方干活的样子,也得负责任。党先生质疑保安怎么能自己就跑上门去处理事儿,这就说明他们在管人上可能有漏洞。 再一个就是小区公共空间怎么管和大家的安全意识有没有问题。业主把东西堆在楼道里本来就违规了,这是引起冲突的根由。如果后来查出来双方都动手打人了(比如党先生真的拿板凳砸人),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就可以减轻那个保安的责任了。 现在当地派出所已经立案调查了,业主的伤情鉴定也在做。最后怎么处理还得看警察查完证据再说。虽然这只是个小事情,但也能看出现在城市化的社区治理里存在的一些普遍难题。它告诉物业公司和保安公司得加强管理、培训和监督;也提醒业主们要遵守规矩、维护安全;出了纠纷要找对路子解决。想要社区安宁和谐,大家得一起守规矩、说清楚责任、多沟通。希望这事能公平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