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桩发生在2010年的“3.2亿血案”,10月11日那天,杨某把账户全权委托给了林某,这是头一次动手。没过多久,到了10月28日,账户里还浮盈近万元呢。但转过年的2011年1月,行情突然急转直下,账户一下子亏了将近一半。杨某心里不乐意了,直接把林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审了一遍又一遍,觉得证据不太足。毕竟杨某自己在这短短三个月里换了不少IP登录,这事儿很容易让人觉得是默许了之前的操作。最后法院驳回了他的赔偿请求。 除了杨某的案子,还有王某牵头搞的那一出。他们在2010年9月注册了一家科技公司,名义上是做居间人,背地里却干着非法配资的勾当。这帮人私下搭了个直播间,找了一群根本没期货从业资格的人轮流“喊单”,天天哄着客户说跟着做就能翻仓。短短几个月时间,客户们的账户累计交易金额就冲到了3.2亿元,王某这帮人从中捞了1000多万元。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把主犯刑拘了,剩下那12个人也被取保候审了,案子还在深挖。 再说说居间人的身份到底能干啥。受期货公司委托的人通常只起个“牵线搭桥”的作用,盈亏跟公司无关。他们的钱也就是按手续费净留存的比例拿点报酬,法律上并不参与具体的交易决策。 至于那些不能踩的红线更是不少。大家一定要记牢这些明令禁止的事儿:不能搞配资或者非法集资;不能代客操盘或者代办销户;不能私设交易场所冒充员工;也不能挂名领酬或者误导承诺收益。如果遇到有人介绍别人代理交易、索要合同外费用、转委托他人跑业务、或者给客户发明确的买卖点建议……这些统统是违法的。 想要自保也不难,投资者最好备上这三件套。第一件是签合同前先查两证:居间人身份确认函可以在期货公司官网查;居间合同编号得对应客户编号一一对应。对方拿不出这些证件,就别合作了。 第二件是操作时要遵循四不原则:不委托别人代客操作;不频繁换IP登录;要盯好强行平仓线;还有别轻信那些所谓的“内幕消息”。 第三件是收集好维权证据:交易明细得盖公章留着;聊天记录最好做个公证;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笔录。 总之让规则跑在前面才是正道。期货市场本来就是期货公司找居间人带客、投资者找专业指导的双向奔赴过程。只要守住身份边界和操作底线并保留好维权证据,大家既能赚到钱又能守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