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经过:行政许可依法撤销 2025年2月12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撤销行政许可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涉及的规定,撤销北京艺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此前获批的营业性演出行政许可。 公告指出,撤销的原因在于该场次演出的参演艺人那艺娜(本名翟革英)已被湖北省文旅厅认定为劣迹艺人,其情形违反《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第八条关于“具有劣迹的演艺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规定。 此次处置程序明确、依据清楚,也反映出文化主管部门与地方行政审批机构在监管信息与执法环节上的衔接更加顺畅,相关要求正落实到具体管理与执行中。 二、问题根源:行业自律机制亟待强化 近年来,演出市场持续增长,商业演出活动更为活跃,但部分演艺人员的职业操守问题也随之显现。个别劣迹艺人试图通过商业演出重新进入公众视野,暴露出行业自律不足、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就本次事件而言,涉事演出公司在签约与排演环节未充分履行资质审核义务,未有效核查参演艺人是否存在被认定为劣迹的情形,最终导致许可被依法撤销。结果不仅带来自身经营损失,也对市场秩序造成影响。 三、政策背景:监管体系持续完善 为规范演出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相应机构近年来持续推进演艺人员从业管理制度建设。《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明确了行为边界,对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严重失德失范行为的人员实施从业限制,为主管部门依法处置提供了制度依据。 同时,文化和旅游部等主管部门多次强调,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举办单位负有主体责任,应在筹备阶段严格审查参演人员,不得为劣迹艺人提供演出平台。此次湖北省文旅厅的认定与地方部门的撤销决定,反映了相关要求在地方层面的具体执行。 四、影响评估:多方利益受到波及 行政许可被撤销,意味着涉事演出公司将面临直接经济损失与声誉压力,演出活动被迫停止,随之可能产生票务退赔、场地违约等问题。对已购票观众而言,合法权益同样需要得到妥善保障,涉事企业应依法依规做好退赔与后续安排,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督协调。 从行业角度看,此次事件具有明显警示作用。它提醒演出经纪机构和主办方,在商业运作之外必须把合规经营放在首位,切实承担对参演人员与演出活动的审核把关责任。 五、前景展望: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演出市场正在加速规范。预计未来主管部门将深入完善劣迹艺人认定标准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相关名单和管理规则在更大范围内互通,减少监管盲区。 此外,演出经纪机构应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建立更清晰、可追溯的人员资质审核流程,将从业资格核查纳入筹备阶段的常规环节,以制度化方式降低类似风险再次发生的可能。
此次行政处罚既是对违规行为的及时纠正,也显示出文化市场治理正在向更规范、更精细的方向推进;如何在守住行业底线的同时保持市场活力,形成秩序稳定、内容健康的演艺生态,仍需要政府部门、行业主体与公众共同推动与持续完善。正如有关文艺工作要求所强调的,文艺活动既要坚持底线,也要保持生机,这也是当前文化治理需要长期面对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