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有个叫杨某的村民,他手里攥着1951年的老契,一直住着自家那院房子。这事儿本来挺顺当,直到2024年7月,镇上突然给他下了个谈话通知书,紧跟着9月份又发来了《限期拆除决定书》,限他3天内把房子扒了。杨某觉得镇里这办事流程不对劲,就找了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的凤长俊律师和张妮律师来帮忙打官司。 这个案子的案号是(2024)京0114行初683号,案由是责令限期拆除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纠纷,是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的。盛廷律师接手后没跟对方纠缠房子到底违不违法,直接抓住了镇政府执法程序上的漏洞。他们查了一堆证据材料,还拍了现场的照片录像。 这场官司的核心争议并不在镇政府有没有权力管这事,而是看镇政府是怎么执法的。镇里说自己立案勘验了,盛廷律师却指出哪怕做了部分工作,关键的步骤没做全就是不行。法院最后审理发现,镇里派人调查时只有一个人在场,不符合规定;虽然说是送了文书,但既没有直接送到原告手里也没寄快递过去;在决定拆房之前也没真给当事人说话申辩的机会;而且决定书上写得太含糊,连拆哪儿都没说清楚。 鉴于这些程序上的大问题,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在2024年9月19日撤销了镇政府在那天作出的那份《限期拆除决定书》。这次判决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就算是为了处理违建这种大事儿,也不能不讲规矩。该走的调查、告知、送达、陈述申辩这些路数,一步都不能少。 如果你也碰上了类似的麻烦事儿,或者是有征地拆迁、集体成员权益方面的疑问,可以在工作日的9点到下午6点联系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这家律所干了18年了,专门搞这类案子,经验特别足,已经给好几万名当事人出了维权的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