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公安集中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 岁末年初严防安全隐患

问题——节前需求攀升,违法链条多点散发。

随着春节临近,群众燃放需求、礼品消费与聚会活动增多,烟花爆竹流通频次上升,部分不法人员借机违法牟利,将安全风险向居民区、城乡接合部和普通商铺转移。

一些违法行为从“线下”延伸到“线上”,通过个人社交账号发布销售信息、隐蔽交易,增加监管难度;同时,非法运输、违规储存等行为易与人员密集场所叠加,一旦发生燃爆事故,后果严重、处置代价高。

原因——逐利冲动叠加侥幸心理,管理薄弱环节被利用。

梳理近期案件可以看到,违法主体多存在“成本低、隐蔽性强、监管难”的错误判断:有的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仍运输大量烟花爆竹;有的借助社交平台“点对点”售卖,试图规避检查;有的在超市、住户家中超量囤放,混放于日常商品或生活空间,极易引发火灾爆炸。

其背后既有个体逐利冲动和安全意识淡薄,也反映出部分区域在源头管控、末端排查、风险告知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压实责任。

影响——隐患就在身边,公共安全承压。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违法运输、储存、销售往往伴随无资质经营、场所不达标、消防条件不足等问题,风险从单点变为系统性隐患。

一方面,居民区、商铺、仓储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影响群众生命安全与社会秩序;另一方面,非法流通扰乱市场秩序,挤压合法经营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也增加了节日期间综合治理成本。

对策——以“冬季守护”为牵引,依法严打、以案释法、行刑衔接。

滨州公安围绕岁末年初安全形势,坚持打防结合、源头治理,近期连续查处多起涉烟花爆竹案件:在博兴县,巡逻民警发现有人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运输烟花爆竹145箱,依法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物品;在滨城区,民警发现有人通过个人社交媒体发布售卖信息,非法销售20余箱并获利近5000元,依法行政拘留并追缴违法所得;在惠民县,民警发现有人在超市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75箱,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依法立刑事案件查处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阳信县,民警查获住户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94箱,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在邹平市,民警发现有人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涉嫌危险作业,依法立刑事案件查处;在无棣县,民警在店铺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并查明非法获利1300元,依法行政拘留并追缴违法所得。

系列处置体现了对危爆领域违法犯罪从严从快的态度,也凸显对“运输—销售—储存”全链条的整治导向。

在治理路径上,相关部门需进一步形成合力:一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许可审批、进货渠道核验和流向追溯,堵住非法货源;二是加强重点区域排查,围绕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商超仓储、民居出租房等易发部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及时清零隐患;三是深化网上巡查,对利用社交平台发布售卖信息、组织团购等行为加强监测处置,推动线索快查快办;四是加大宣传警示,面向商户、快递物流从业人员和居民普及禁限放规定、储存标准与法律后果,以案释法提升守法自觉;五是完善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形成震慑,倒逼责任落实。

前景——以常态化治理守住“平安线”,让年味更安心。

节日期间是公共安全风险叠加期,也是检验治理能力的关键期。

随着整治力度持续加大,违法成本显著上升,隐患点位将加快出清,市场秩序有望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围绕群众关切与风险特点,推动“日常监管+集中整治”相结合、“线下巡查+线上治理”相协同、“执法打击+宣传引导”相衔接,将有助于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为春节期间社会面平安稳定提供更坚实支撑。

年味不应以安全为代价。

滨州系列案件的查处,既彰显了执法部门守护平安的坚定决心,也折射出公共安全治理的长期性。

在传统习俗与现代管理的平衡中,需要执法者严格履职、经营者守法自律、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方能筑牢节日安全的全民防线。

当璀璨烟花与万家灯火交相辉映时,真正的团圆才有其温暖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