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太原市一家开业仅三个月的火锅店内,四条游弋在巨型鱼缸中的鲨鱼成为舆论焦点。
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该店饲养的两条柠檬鲨和两条护士鲨体长约1.5米,与鞍带石斑鱼等近百条海洋生物共同栖居于十余米长的封闭水体中。
经营者出示的采购合同显示,这些生物均购自具备资质的天津企业,明确承诺不作食用用途。
争议源于公众对两种价值的碰撞。
支持方认为,内陆城市通过合法渠道展示海洋生物具有科普价值,据店内统计,周末约有40%顾客为亲子家庭。
而反对方则质疑,狭小的人工环境难以满足大型海洋生物需求,社交媒体上"囚禁海洋霸主"的标签获得超200万次浏览。
这种分歧凸显我国在商业利用野生动物领域的认知鸿沟。
太原市农业综合执法队的调查报告揭示了法律层面的复杂性。
经国家级渔业专家鉴定,涉事鲨鱼未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其饲养行为不违反现行法规。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2023年更新的CITES附录Ⅱ包含部分鲨鱼物种,但执法队员李泽瑞解释:"国际公约主要约束跨境贸易,国内管理仍以核准名录为准。
"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制度空白。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专家指出,目前国内动物福利立法仅覆盖实验室动物和畜禽屠宰环节,对观赏动物的生存空间、水质标准等尚无强制性规定。
这种现象并非孤例,2022年成都某商场北极熊馆、2023年海口水族餐厅都曾引发类似争议。
法律界人士建议建立分级管理制度。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提出三方面改进:将《野生动物保护法》适用范围扩展至非保护物种的人工繁育环节,制定商业展示类水族箱的国标,以及设立第三方动物福利评估机制。
据悉,农业农村部正在修订的《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管理办法》已考虑纳入相关条款。
面对新业态引发的新问题,依法依规是底线,科学治理与社会共识是关键。
既要防止借“观赏展示”之名突破野生动物保护红线,也要正视公众对动物福利与文明消费的更高期待。
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以透明为桥梁,才能让城市商业创新与生态伦理关切在同一框架下实现更稳妥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