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很关键。但在城市化加速的背景下,湿地风险依然不容忽视:个别区域可能出现违法占用、随意倾倒、破坏植被等现象;部分公众对湿地边界、保护红线和日常行为规范了解不够,轻微不当行为叠加后可能演变成更大的隐患。如何推动湿地保护从“部门行动”走向“社会共治”,已成为基层生态治理需要回答的现实课题。 原因:一上,湿地处于水陆交汇地带,生态系统相对脆弱,一旦外部干扰增强,修复往往成本更高、周期更长;另一方面,湿地保护涉及规划、建设、水务、林业、城管等多个环节,条块分割容易形成监管空白。同时,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更具专业性和隐蔽性,传统巡查难以及时发现并固定证据。公众参与不足、普法覆盖不均,也会影响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影响:湿地受损不仅会削弱区域防洪排涝和水质净化能力,还可能引发栖息地破碎化、物种减少等连锁反应,进而影响城市生态安全与居民生活品质。更值得关注的是,湿地保护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治理目标紧密对应的,管护水平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供给与执行成效。基层治理若能把问题发现得更早、处置得更快,把损害控制在萌芽状态,就能以更低成本换取更稳定的生态收益。 对策:在第30个世界湿地日到来之际,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走进寰宇万象湿地公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法治宣讲、案例解读等方式,把湿地保护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标语、发放手册等形式,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办理的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向公众讲清湿地的生态价值、破坏湿地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职能作用。同时,干警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损害湿地环境的线索,推动形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依法处置”的参与闭环,让社会监督成为湿地保护的有力补充。 在制度建设层面,该院近年来强化协同治理,会同区法院等单位设立“青山湖区湿地联合保护修复工作站”,探索构建“预防为主、法治宣传、惩治犯罪、纠纷调处、湿地修复”五位一体联动机制。一是前移预防关口,通过常态化普法、风险提示和线索收集,减少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强化司法保障,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依法惩治,并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责任落实;三是注重矛盾纠纷调处,推动涉生态纠纷依法稳妥化解;四是突出修复导向,在依法追责的同时,推动受损生态修复、功能逐步恢复。多部门协作有助于打通信息壁垒,提升问题发现、处置和系统修复的整体效率。 前景:当前,生态环境治理正由“末端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湿地保护也更需要法治化、专业化与社会化共同推进。下一步,青山湖区检察院表示将持续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上主动作为,以法治力量守护湿地生态。可以预期,随着联合保护修复机制持续运行、公众参与渠道不断畅通、典型案例示范效应逐步显现,湿地保护更有望形成“制度约束更严、社会参与更广、修复治理更实”的良性循环,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生态支撑。
湿地保护事关可持续发展。南昌市青山湖区的实践表明,只有把法治思维贯穿生态保护全过程,建立多方联动、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才能更好守住湿地生态安全边界。这既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落实,也为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基层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