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 多措并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扩大,电力系统对调节性电源的需求日益凸显。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针对不同类型电源的特点,提出了差异化的容量电价完善方案,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向纵深推进。

当前,我国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加快,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比重持续上升。

然而,新能源具有间歇性、波动性特征,对电力系统的稳定性构成挑战。

煤电、气电等传统调节性电源虽然装机容量相对过剩,但其调峰、调频、应急备用等功能不可或缺。

同时,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作为新兴调节手段,投资成本高、回收周期长,市场化补偿机制尚不完善。

这些因素导致调节性电源的建设积极性不足,制约了新型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为解决上述问题,通知提出了系统性的完善方案。

在煤电方面,各地结合实际提高煤电容量电价标准,充分体现煤电在保障电力供应中的基础性作用。

这一举措既能激励煤电企业维持必要的装机容量和运行能力,又能引导其逐步向调节性电源转变。

在气电方面,通知明确可参照煤电建立气电容量电价机制,为气电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收益预期。

气电具有启动快、调节灵活的优势,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作用日益重要。

在储能领域,通知提出了更具针对性的政策。

对近年新开工的抽水蓄能电站,按照弥补平均成本的原则制定当地统一的容量电价,确保抽水蓄能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这一原则性规定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有利于推动抽水蓄能产业的健康发展。

对于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通知建立了专门的容量电价机制,并明确将放电时长和顶峰时贡献等因素纳入定价考量。

这种差异化定价方式更加科学合理,能够准确反映不同储能设施的价值贡献。

业内人士指出,完善容量电价机制是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信号,可以引导各类电源有序投资建设,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电源体系。

这不仅有利于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也为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创造了必要条件。

同时,通知强调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则,给予地方政府充分的政策空间,有利于形成符合各地实际的差异化方案。

从能源转型的大背景看,完善容量电价机制是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推进,新能源装机比重将继续上升,对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通过完善容量电价机制,可以为调节性电源和储能设施提供稳定的收益保障,激励其投资建设,从而形成新能源与调节性电源相互适应、相互支撑的良性互动格局。

电力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基础保障。

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实质是通过更科学的价格信号,把系统最需要的保障能力和调节能力转化为可预期、可持续的投资与运行回报。

随着相关机制不断细化并与市场体系协同推进,调节性电源将更有序补齐短板,新能源发展也将获得更稳固的系统支撑,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夯实基础、拓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