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 全生命周期管理筑牢绿色安全防线

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超过1600万辆,新车销量占比突破50%。随之而来的是退役动力电池数量的持续增长。这些废旧电池既含有镍、钴、锰、锂等可循环利用的金属资源,被称为"城市矿山",又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若处理不当易引发污染和安全隐患。六部门联合出台《办法》,以更具约束力的部门规章补齐制度短板,传递出强化规范治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信号。 当前回收利用仍存结构性矛盾。2025年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主管部门已在31个省份布局回收网络,培育148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但市场仍存在准入门槛偏低、正规回收渠道不畅、流向管理不严等问题。退役电池被不合规主体以"高价回收"分流,导致资源浪费和安全隐患。一些翻新拆机电池流入不适配领域,埋下事故隐患。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回收链条长、参与主体多,信息不对称导致责任边界模糊,电池来源和流向难以追踪;合规处置成本高,企业在厂房、设备、环保诸上投入较大,而非正规主体以低标准、低成本甚至违规处置获取"价格优势",形成不公平竞争;部分应用场景对安全认知不足,将废旧电池简单加工后进入不符合要求的领域,放大了风险。 若任由无序流通蔓延,不仅削弱资源回收效率、影响关键金属稳定供给,还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长期负担,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对产业而言,合规企业"吃不饱"、技术与产能难以有效释放,将制约回收利用体系的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影响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 《办法》从源头到末端贯通治理。在全渠道管理上,强调报废新能源汽车应当带有动力电池,从制度上减少电池"脱离车辆"进入灰色渠道的空间。在全链条责任上,对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等环节主体责任作出明确要求,推动各类主体各负其责、环环相扣。在全生命周期溯源上,建立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加强信息追溯与流向监测,以数据链条支撑监管闭环。 《办法》更划清安全红线,明确禁止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这有助于纠正模糊认识,减少"侥幸应用",推动回收利用回归安全、合规的技术路线,压缩不合规"小作坊"的生存空间,促进退役电池向具备资质与能力的企业集中,形成良性市场秩序。 从需求侧看,退役潮尚在加速期。有关机构测算,2030年国内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或超过100万吨。制度框架的完善将为产业扩容提供稳定预期:合规回收渠道更顺畅、可追溯性更强,有利于提升资源回收率;标准化、规模化处置能力有望加快形成,推动技术升级与成本下降;与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资源保障等政策目标协同,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下一步还需在执行层面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完善配套标准与检测能力、优化回收网络布局,通过公开透明的市场机制引导合规经营。

废旧动力电池的规范回收利用,既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更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福祉的责任。《办法》的发布为行业发展"立规矩"、为市场秩序"定规则"、为安全保障"筑防线",标志着我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进入更加规范、更加科学的新阶段。这需要政府部门强化监管执行,需要企业主体切实履行责任,需要全社会形成共识。唯有各方齐心协力、各尽其责,才能推动此新兴产业不断壮大,为我国绿色发展和能源安全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