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的记者何雪华写了篇文章,提醒大家广东现在正进入蚊虫繁殖高峰期,很多地方都报告了基孔肯雅热疫情,登革热的病例也在猛增。面对这种“两热”的威胁,有些人可能还不知道,不清积水、不隔离自己、不配合消杀这些行为其实可能会触碰法律底线。 广东省疾控局专门解读了相关规定,强调如果单位或个人发现自己或别人得了基孔肯雅热或者疑似病例,得赶紧向附近的疾控中心或医院报告。就算觉得自己可能被传染了,也得主动说出来,听医生的话要么在家里防蚊隔离,要么去医院隔离治疗。 另外,不参与清积水、防蚊灭蚊这些工作也可能要负法律责任。《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里说得很明白,大家都有义务保持室内外卫生,修防蚊设施,及时清理积水垃圾。这既是保护自己和大家的健康,也是在守法。要是违反了规定,被查到的话,卫生部门会给警告、罚款甚至让整改。如果因为这些疏漏导致传染病传播了,害到了别人还得赔钱。 对于学校这些公共场所要是没按规定弄防蚊设备或者自己把设备关了也不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里说好了,要是经营者不按要求配设施或者偷偷停用拆除设备,卫生计生部门就会让他们限期改正。要是还不改就会给警告、罚款;要是不服管教再罚得多点;严重的还能把经营许可证吊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