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假黄金质押骗贷叠加跨境转移,金融风险外溢显现;法院查明,2011年至2016年间,张青民伙同他人掺入钨等材料,制作并加工成外观、成色足以蒙蔽常规鉴定流程的“黄金”,先后陕西、河南等地多家金融机构办理黄金质押贷款,累计骗取贷款27亿余元。资金到手后,部分赃款被迅速拆分、转移并跨境流转,最终在境外以房产、存款等形态沉淀。2016年5月两名涉案人员逃匿境外,案件由此呈现“骗贷—洗钱—外逃—境外置业”的链条特征,对金融安全和司法追赃能力带来双重压力。 原因——鉴定与授信环节存在被穿透风险,洗钱路径借助多层转账与境外落地。从作案方式看,犯罪分子利用部分机构在质押物理化检测、来源审查、第三方鉴定复核等环节把关不严的漏洞,以“外观高仿、成色伪装”突破风控。另一上,赃款转移并非一次完成,而是通过多人、多账户分层过账:张青民将贷款资金转入张淑民及其控制的账户后,再由张淑民分批向洗钱人员转账,经香港等地中转,部分资金最终流入塞浦路斯,用于购置不动产并形成存款。多节点、多地区、多主体的操作显著抬高追踪难度,也暴露出跨境资金流动中仍有可被利用的薄弱环节。 影响——司法裁定明确追赃方向,有助于弥补金融机构损失并形成震慑。2026年3月27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违法所得没收案作出裁定,依法追缴二人塞浦路斯购置的17套房产、7个银行账户内资金及其孳息,并全部返还被害金融机构。法院审理认为,张青民以假黄金质押骗取贷款,构成贷款诈骗;张淑民明知系犯罪所得仍帮助转移、掩饰,构成洗钱;二人逃匿并被通缉一年以上,符合法律规定的没收条件。此前,法院立案后依法公告,四家被害金融机构申请参加诉讼并主张返还权利;3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对应的诉讼权利依法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旁听,体现审判公开与程序规范。该裁定为金融机构挽回损失提供重要依据,也传递出“赃款转到哪里都要追、违法所得依法处置”的明确信号。 对策——以制度化风控堵住骗贷入口,以协作机制压缩洗钱与外逃空间。业内人士指出,此类案件对金融机构提出更高要求:一是强化质押物准入与复核,建立多维度鉴定体系,完善抽检复检、第三方交叉验证、质押物来源证明与流转凭证核验等机制,降低单点失守风险。二是强化授信全流程管理,对黄金等高价值、易变现质押品,提高贷前尽调、贷中监测与贷后核查频次,运用异常交易识别、关联账户排查等手段提升发现能力。三是织密反洗钱与资金监测网络,对大额拆分、短期高频转账、跨境汇款路径异常等特征加强预警,推动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司法机关信息共享与线索衔接。四是深化国际司法协助与执法合作,推动境外资产查封、扣押、返还等环节顺畅衔接,提高跨境追赃效率与确定性。 前景——跨境追赃常态化将推动风险治理前移,形成更强合规约束。随着反洗钱治理、跨境执法协作以及金融监管科技化水平提升,违法所得“跨境洗白”的空间将持续收窄。此次对境外房产及账户资金的依法追缴与返还,显示我国在追踪资金链、锁定资产形态并通过法定程序实现返还上的能力不断提升。可以预期,未来对高风险质押融资、可疑资金出入境链条以及境外资产配置中的异常行为,将采取更前置、更精细的监管与司法响应,促使金融机构把合规和风控做在前面,把风险尽量止于放贷之前、资金出境之前。
从假黄金骗贷到赃款跨境转移,再到境外资产被依法追缴返还——这起案件表明——违法犯罪即便一时逃往境外,也难以躲开法治的持续追索。把风险关口前移、把监管链条织密、把跨境协作做实,才能更有效守住金融安全底线,让每一笔资金流动经得起核查,让每一次套利冲动付出应有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