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给严重暴力犯罪划下红线,不管是拿危险方法威胁公共安全,还是在人挤人的地方杀好多人,这些坏事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坏。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罗国良就说,法院对这类案子审理时,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最近有些特别坏的暴力案件引起了公众的高度关注,针对这些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就跟相关部门一起把“事前预防、事中处理、事后震慑”这套治理体系给搭起来了。他们还出台了文件,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精神病人刑事案件和强制医疗案件审判的通知》,用来预防精神病人干出危害社会的事,并且把社区矫治工作做得更实在。对那些涉黑涉恶、有枪有爆炸物的暴力犯罪,还要保持高压严惩的态势。 要是遇到民事纠纷矛盾大、可能会闹成刑事犯罪的情况,就得赶紧调解和疏导心理,把矛盾化解掉,还要帮好重点人群。要是发现社会治理上有漏洞,就得立马发司法建议把短板给补上。还有就是要多关心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中小学里可以设法治副校长,让那些有经验的法官定期去给学生讲课,从根子上防着孩子犯罪或者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