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十四五"期间能动履职成效显著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亮点纷呈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面临新课题。

统计显示,涉未成年人案件往往呈现"加害者与受害者双重身份叠加""轻微刑事案件占比高""家庭教育缺失诱发犯罪"三大特征。

贵州省检察机关调研发现,传统办案模式存在"重打击轻挽救""就案办案忽视根源治理"等问题,亟需构建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司法体系。

长顺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创设的"朝阳工作室",探索出司法保护的"贵州方案"。

该机制突出三个创新维度:在惩治层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优先受理、快速审查"绿色通道,五年来批捕57件、公诉73件,对校园食品安全等公益诉讼发出27份检察建议;在教育层面,首创"不起诉考察期"制度,通过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使48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完成学业回归社会;在预防层面,联合教育部门建立"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机制,开展模拟法庭、心理疏导等法治教育300余场次。

典型案例彰显司法温度。

大学生冉某某涉嫌电信诈骗案中,检察机关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其系初犯且学业优良,遂启动"刑事和解+观护帮教"程序,最终使其考上大学。

教师刘某某教育惩戒致学生受伤案,检察官运用"背对背调解法",既厘清法律责任又修复师生关系,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数据显示,该县未成年人犯罪率较2018年下降41%,复学就业率达92%。

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心专家指出,贵州实践具有三重示范价值:一是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转化为可操作的司法程序,二是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从"事后救济"转向"前端预防",三是构建多部门协同的"社会支持体系"。

随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这种融合司法刚性与社会柔性的模式,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新路径。

法治建设既要在原则上寸步不让,也要在治理上细水长流。

把“惩治的力度”与“教育的温度”统一起来,把个案办理延伸到风险治理与源头预防,才能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可感受、能持续。

贵州检察机关的探索启示我们:守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社会的未来;以法治的确定性回应群众关切,方能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更稳固的民生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