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之贼易于防范,内部之鼠难以察觉。
江苏省丹阳市一家纸制品生产企业近日成为"内鬼"犯罪的受害者。
经司法机关查证,该企业员工刘某、李某、赵某三人相互勾结,在两年多时间内盗窃公司相片纸520余吨,通过二手交易平台倒卖,造成企业经济损失593万元。
2025年6月,丹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职务侵占罪、盗窃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75万元至15万元不等。
一审判决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镇江市中级法院近日裁定维持原判。
案件的发现源于一个看似微小的异常。
2023年3月,该企业陈经理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发现有人在售卖印有公司商标的整箱相片纸,销售价格远低于正规渠道。
这一发现让他联想到公司近年来仓库中相片纸数量逐渐减少的现象。
此前,陈经理对这种损失并未过分重视,认为相片纸即便被盗也只能当废纸处理,难以获利,不太可能成为专门盗窃的对象。
但二手平台上的发现打破了他的假设,他随即向警方报案。
警方通过二手交易平台的线索迅速锁定卖家。
该卖家自称从事废纸回收业务,声称多次从一名熟人处以废纸价格收购崭新的相片纸,随后在平台上加价销售,对于滞销品则以废纸料价格转卖给造纸厂。
这条销售链条的出现,为侦查人员指向了真正的源头——企业内部。
深入调查揭示了一个精心设计的盗窃体系。
刘某是公司货车司机,负责将车间生产的货物运送至仓库。
李某是业务跟单员,掌握订单信息和生产数量,因此了解哪些货物属于超额生产的富余品。
两人在2021年2月一次偶然的仓库巡视中产生了共同的想法。
他们发现生产部门通常会在订单基础上多生产一定数量,导致仓库内堆积大量无人管理的纸张。
二人随即在公司附近找到废品收购站,谈妥以每吨1600元左右的价格收购。
第一次作案时,两人都感到紧张不安。
但当货车顺利通过仓库门卫检查、成功搬运3.5吨纸张并安全脱身后,他们的顾虑逐渐消散。
首次销赃获利5540元,这个数字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犯罪动机。
随后,公司虽然进行了仓库搬迁并设置了管理员,但管理员巡查不频繁、看管不严的现象为两人继续作案提供了机会。
转折点出现在2022年3月。
原仓库管理员离职后,刘某被公司安排代管仓库。
这一人事变动彻底改变了犯罪的便利程度。
掌握仓库钥匙和出入权限的刘某,几乎可以不受限制地进出仓库,犯罪活动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为了解决作案需要两人同时行动的限制,刘某在2022年8月将第三人赵某拉入犯罪团伙。
赵某同样是业务跟单员,平时开销较大、手头紧张的经济状况使他成为容易被拉拢的对象。
三人分工明确、配合默契,短短几个月内就盗窃相片纸320余吨,直至2023年3月案件被发现。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
除了确定盗窃罪的事实外,检察官还需要对刘某的职务侵占罪进行认定。
作为仓库代管人员,刘某利用职务便利盗窃公司财产,其行为同时触犯了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两项罪名。
经过充分论证,检察机关以两罪并罚的方式提起公诉。
法院的判决充分体现了对此类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
刘某因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李某和赵某分别被判处较轻刑罚,部分被告人获得缓刑。
同时,三人均被处以巨额罚金,最高达75万元。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表明司法机关对一审判决的认可。
这起数额巨大的职务侵占案件,暴露出经济转型期民营企业治理能力的短板。
在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更需要企业经营者提升现代管理意识,将风险防控融入日常运营。
该案的警示意义在于:当内部监督失效时,看似微小的管理疏漏可能演变为系统性风险。
如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内控体系,将成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的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