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如何实现投融资平衡、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成为当前重点。改革应围绕四大核心目标展开:提升制度包容性、平衡投融资两端、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风险。 发行退市制度上,应更提升IPO注册制的包容性,满足科创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多样化融资需求,同时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完善常态化、多元化的退市机制,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从根本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投融资平衡是改革的关键。一方面要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遏制过度融资、定增套利等问题,引导融资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另一方面要培育长期机构投资者,壮大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公募基金等专业投资者队伍,优化投资者结构,提升市场长期投资价值。 对外开放上,需进一步对接国际资本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管标准,优化沪港通、深伦通等互联互通机制,扩大A股国际指数中的纳入比例,吸引更多长期境外资本入市,同时推动中国企业境外融资规范化,提升中国资本市场全球影响力。 投资者权益保护上,应健全多元化赔偿机制,完善代表人诉讼和集体诉讼制度,降低维权成本;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加快资本市场数字化转型,以数字化提升监管、交易、服务效率,建设数字化融资服务平台,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已进入第三个年头,履职能力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权责体系失衡,独董与非独董责任认定无差异,信息获取与独立核查手段有限,监督效能受限。二是选任管理不规范,提名多由控股股东或管理层主导,独立性不足,资格认定无统一标准,专业能力参差不齐。三是监管与自律协同不足,以事后行政追责为主,自律管理缺乏权威资源,履职评价体系尚不完善。 应以公司法修订为契机,明确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定地位,解决权责边界不清晰等问题。通过完善权责体系、规范选任管理、强化监管自律协同,建立科学的履职评价体系,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创造制度环境。同时要坚守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引导资源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等国家战略领域倾斜,明晰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定位,实现错位发展、功能互补。此外还要全过程筑牢风险防线,健全预警、处置、化解全链条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资本市场是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枢纽。以公司法修订夯实治理基础、以投融资综合改革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以稳妥方式优化交易制度并扩大制度型开放,都指向同一目标——让市场更规范、更透明、更具韧性,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推动中国资本市场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