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浮现 惠州市近期查处的两起违法占地案件,反映出部分企业土地开发利用中仍抱有侥幸心理。根据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顺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2025年5月起,在秋长街道西湖村未经批准擅自建设道路,占用土地10735.33平方米,其中包含4439.57平方米耕地;新圩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则自2008年起在南坑村违规搭建铁皮房,占地2881.87平方米。两案虽发生时间不同,但违法占地行为均持续至今。 深层原因 分析认为,涉事企业法律意识不足是主要原因。顺兴公司在未取得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开工,新圩镇公司虽未继续扩建,但长期未补办合法手续。有一点是,两宗用地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说明“先建后补”的违规思维仍有市场。自然资源部门指出,少数企业为压缩开发成本,选择绕开审批流程,尤其在农用地转用审批环节,违法行为更易发生。 执法升级 本案处罚依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体现出三上执法特点:一是落实“双罚制”,既责令退还土地并恢复有关要求,同时依法处以罚款;二是实行差别化处罚标准,耕地按每平方米510元、一般农用地按每平方米310元计罚;三是对历史遗留问题追责到位,对持续多年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惠阳区自然资源局执法负责人表示,2023年以来已开展“卫片执法”专项行动,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提升违法用地发现和处置效率,实现早发现、早制止。 治理启示 高额罚款形成明显震慑。顺兴公司单案罚款超过420万元,刷新当地同类案件罚款纪录。专家指出,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罚款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以上,本案处罚仍有空间。另一方面,新圩镇公司违建持续15年,但因未扩建且符合规划,罚款金额相对较低,反映了“过罚相当”的原则。 未来展望 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自然资源部已建立“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机制。惠州此次查处传递出明确信号:在耕地保护持续趋严的背景下,任何试图规避审批的占地行为都将被依法严肃处理。下一步,基层自然资源部门将加强动态巡查,并探索“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土地是重要的基础资源,依法用地是各类建设活动必须遵守的底线。两起案件以事实和处理结果表明,对破坏用途管制、触碰耕地保护红线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置。面向未来,只有把审批程序当作必走环节、把合规要求落实为硬约束,才能在守住资源安全底线的同时推进项目建设稳步开展,推动发展更可持续、治理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