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多人少与纠纷下沉叠加,基层解纷压力持续加大; 随着城郊结合部人口流动加快、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变化以及家事矛盾、邻里纠纷多发易发,诉讼需求向基层集中。营子区法院目前仅设营子、北马圈子、寿王坟三所人民法庭,却2022年前8个月受理全区66.7%的案件,共计1375件。案件量集中、类型繁杂、当事人法律认知差异大——若仅靠“坐堂办案”——容易出现程序走完但矛盾未解、执行难度加大等问题,基层治理亟须更贴近群众的司法供给。 原因——把审判延伸到治理末梢,让司法嵌入社会关系修复。 人民法庭处在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一头连着法律尺度,一头连着乡土人情。营子区法院的探索,核心在于把矛盾化解从“法庭内”前移到“村口、田埂、炕头”,通过巡回审判、上门调解、释法说理,把法律规则转化为群众听得懂、愿意服的行为指引。 在一起酒后驾驶致人死亡的侵权纠纷中,承办法官多次往返沟通:既向原告细化损失构成与依法主张路径,回应其现实困境;也向被告释明过错责任边界,促其正视未尽到提醒义务等法律后果。最终,当事双方在判决送达后均未上诉并主动履行,实现“案结”与“心结”同步化解。 在一件赡养纠纷中,年迈老人因长期无人照料走上诉讼途径。承办法官逐一走访子女家庭,结合《民法典》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把法条融入亲情伦理与家庭责任的阐释中,推动子女当场达成轮流照料的和解协议。矛盾化解不止于“判了”,更落在可持续履行的安排上。 在涉农用地电力设施争议中,变压器为解决供电问题而设,却因选址与安全隐患引发对立。法官现场勘查、核验设施状况,组织多轮协商,推动电力企业完善安全改造、当事人停止过激对抗,把“设施更新”与“邻里修复”一并纳入解决方案,使多年积怨有了可落地的出口。 影响——以“可感知的公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与社会信任。 从结果看,基层法庭高比例承接案件并不必然意味着负担加重、效率下降,关键在于能否实现纠纷的源头减量与实质化解。一上,巡回审判与就地调解降低了群众维权成本,让当事人少跑腿、少对抗,增强对司法的可及性与信赖感;另一方面,“法理情”融合的裁判与调解,有助于稳定预期、修复关系,减少重复起诉、信访反复与执行阻力。 更重要的是,人民法庭将审判功能与治理功能相衔接,为乡村社会的规则重建提供了制度化支撑:既以法律划定底线,也以说理促成共识,使矛盾化解从“个案处理”转向“类案治理”的经验沉淀。 对策——完善“一村(社区、校)一法官”,构建多元共治的解纷网络。 营子区法院明确,下一步将依托“一村(社区、校)一法官”机制,把调解触角继续向基层延伸:在村部、社区服务站、校园与企业设立常态化联络点,推动法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行业组织形成联动。 具体举措包括:强化诉前分流与多元解纷衔接,推动小额、家事、邻里等纠纷优先通过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解决;开展针对性普法与以案释法,围绕赡养扶养、交通安全、农村用电安全等高频领域形成“风险提示清单”;建立纠纷台账与回访机制,对已调解案件落实履行跟踪,防止矛盾反弹;同时,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远程立案、线上调解与电子送达覆盖面,让司法服务更便捷、更均衡。 前景——以小法庭撬动大治理,推动矛盾“止于未诉、化于未萌”。 人民法庭虽小,却直接关系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随着“一村(社区、校)一法官”常态化推进,基层法治资源将更加均衡地嵌入日常治理:矛盾在苗头阶段就能被识别、被引导、被化解;乡村社会对规则的认同感不断增强;司法裁判与基层自治、德治、法治将更顺畅地衔接。可以预见,这条由三所法庭串联起来的“微治理链条”,将在更多纠纷类型、更多治理场景中释放效能,为基层社会稳定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当公平正义以可感知的方式抵达基层,司法的意义便超越个案;营子区三大法庭用专业与温度化解纠纷,在法理与乡情间搭建桥梁。这里的实践表明:真正的法治,既存在于法典条文里,更扎根于百姓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