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侵蚀基层政权、破坏营商环境、威胁群众安全。江苏司法机关近年来公布的多起涉黑案件审判结果,展现了政法系统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从案件类型看,江苏涉黑犯罪呈现明显的时代演变特征。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以曹锦强、陈向东等为首的黑社会组织主要依靠暴力手段,通过开设赌场、组织卖淫、非法持枪等传统犯罪方式聚敛财富。1994年,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对"二零幺"涉黑案作出判决,陈向东、朱勇亮、王其顺等15名主犯被依法执行死刑,展示了司法机关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鲜明态度。2001年,曹锦强因涉黑、非法持枪、赌博等罪名被判处死刑,其长达十余年的犯罪生涯最终画上句号。 进入新世纪后,黑恶势力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组织形态趋于公司化。2003年起,夏祖寒先后成立房地产销售公司和担保公司,表面从事合法经营,实则通过高利放贷、暴力催收、强揽工程等方式,长期把持溧水区建设工程领域,严重扰乱市场秩序。2014年后,严俊以赌场为据点组织黑社会性质团伙,手持凶器强行垄断江北新区建筑垃圾清运市场,强迫商户缴纳"保护费",对拒不服从者实施打砸报复。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涉黑组织开始采用"软暴力"手段规避法律打击。2004年起,王仕海南京城北开设数十家棋牌室,通过堵门、砸店、泼油漆等方式强行收取保护费,控制周边行业经营权。这种不直接使用暴力但足以形成心理强制的手段,给司法认定和打击带来新挑战。 近年来,"套路贷"成为涉黑犯罪新形态。2016年起,王有喜以多家公司为掩护对外高息放贷,通过制造虚假诉讼使950万元借条膨胀成数千万元债务,同时插手装潢、垃圾清运等行业,对不服从者采取断电、砸店等手段。这类犯罪披着合法外衣,利用民事诉讼程序侵害群众财产权益,社会危害性极大。 从地域分布看,这些涉黑组织主要盘踞在城乡结合部、建筑工程、娱乐服务等监管相对薄弱领域。陈玉团伙在2013至2015年间控制江宁区禄口街道铜山地区,通过开设赌场、拦车索财、暴力追债等方式,将一条街道变成犯罪团伙的"提款机"。这些案件暴露出基层治理存在的薄弱环节,为黑恶势力滋生提供了土壤。 司法机关对上述案件的依法严惩,产生了强烈震慑效应。曹锦强、陈向东等人被判处死刑,夏祖寒、严俊、王仕海、陈玉、王有喜等分别被判处16至21年有期徒刑。这些判决不仅剥夺了犯罪分子继续作恶的能力,更向社会传递了法治必胜、正义必胜的强烈信号。 从深层次看,涉黑犯罪屡禁不止反映出多上问题。一是部分领域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为黑恶势力介入提供空间;二是基层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对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三是行业监管存在漏洞,使犯罪分子得以长期潜伏。这要求相应机构必须标本兼治,既要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更要完善长效机制。 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已进入常态化阶段。政法机关需要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态势,特别是对"套路贷"、非法讨债、强迫交易等新型涉黑犯罪保持高度警惕。同时,要加强行业监管,堵塞制度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基层组织要发挥好"前哨"作用,及时发现和报告涉黑涉恶线索,形成群防群治格局。
黑恶势力的根子在"利",破局之道在"法"。从这些典型案件的依法严惩可以看到,保持高压只是起点,常态化治理才是关键。唯有把打击与制度建设同步推进,把行业治理、基层治理与司法保障贯通起来,才能让市场回归规则、社会回归秩序,让群众安全感更可持续、营商环境更可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