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通报披露,李洪亮担任省级商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期间,理想信念动摇、纪律底线失守:既有对抗组织审查、参与迷信活动等政治纪律问题,也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等作风问题;在组织纪律上,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住房、车辆,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并发生权色交易。更严重的是,其政商关系失衡,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性质恶劣、影响严重。 原因——从通报所列问题看,该案体现为从作风失范滑向腐败犯罪、从“小节”失守演变为系统性违纪违法的典型轨迹。一上,政治意识淡薄导致信念缺失,把纪律规矩当成“软约束”,最终发展为对抗审查、搞迷信活动等严重政治问题;另一方面,权力观扭曲、政绩观偏差,在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市场主体服务等领域与企业接触频繁、资源配置空间较大,一旦监督制衡不足,极易滋生以权谋私。再加上侥幸心理作祟,把越界当作“人情往来”,把交换当作“合作支持”,最终被利益链条裹挟。 影响——商务部门直接面向市场主体,承担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职责。此类案件不仅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削弱群众信任,也会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挤压守法企业发展空间,影响政策执行的公信力。更深层的风险在于,“权钱交易”一旦渗入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环节,容易滋生暗箱操作和隐性壁垒,导致资源错配、成本上升,进而拖累营商环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对策——治理此类问题,既要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也要把监督前移、把制度落到细处。其一,盯住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围绕招商引资、项目评审、资金安排、行政审批、涉企服务等权力集中领域,完善权力运行清单和负面清单,推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其二,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从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借用住房车辆等问题入手,深挖背后利益输送,防止“四风”问题演变为腐败问题。其三,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经商办企业及亲属从业等制度,完善大数据监督、部门联动监督和线索闭环处置机制。其四,继续明确政商交往规则,让“亲”“清”边界更清晰、更可执行、可核查,既保护干部干事创业,也让企业安心经营。 前景——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复杂,但惩治力度、制度约束和监督效能正在同步提升。预计各地将继续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为突破口,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发力,更加注重由个案查处延伸到系统治理,让营商环境在更透明的规则下运行。对市场主体而言,更规范、更透明的制度供给将压缩寻租空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干部队伍而言,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将促使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成为自觉。
李洪亮案件是一面镜子,折射出理想信念缺失、权力观扭曲带来的严重危害;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党和人民,只能用于公共利益,绝不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各级党员干部必须保持清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敬畏权力、慎用权力、规范用权,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唯有如此,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交出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