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外开放持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行,国际商事纠纷数量上升,对司法服务的专业化、国际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广州国际商事法庭正是这个背景下设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翔介绍,该法庭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是国际商事专业审判机构,集中管辖涉外商事案件。其管辖范围包括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应当管辖的第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涉外调解协议确认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及裁定的审查案件,以及其他依法可由该法庭管辖的涉及的案件。通过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有助于提升涉外商事案件审理的质量与效率。为保障法庭规范高效运行,广州法院同步发布三份配套文件,构建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其中,《广州国际商事法庭规程》将“授权见证通”“域外法查明通”平台、涉外送达集成创新体系等机制纳入规程,明确外国国家豁免案件的管辖规则,并就协议管辖与平行诉讼处理机制作出探索完善,兼顾广州实践特点与国际商事审判通行做法。《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明确排他性管辖约定,减少争议解决条款的不确定性,并细化法律适用、送达方式等要点,为中外市场主体提供可操作的条款指引,便于当事人提前确定争议解决路径,降低交易成本与法律风险。《广州法院国际商事纠纷调解规则》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多法域优势,将港澳特邀调解员纳入委托调解体系,并明确当事人可通过“授权见证通”完成在线授权委托,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低成本的纠纷化解方式,推动多元解纷机制更好衔接。实践上,广州法院已积累较为丰富的国际商事审判经验。近五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96万件,案件覆盖全球七大洲、150多个司法管辖区,显示广州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的活跃度与影响力,也为国际商事法庭运行提供了基础支撑。广州国际商事法庭的成立,意味着广州在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高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迈出重要一步。通过专业化审判机构、配套制度与机制创新,广州法院将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开放越深入,规则越重要;交易越活跃,法治越关键;广州国际商事法庭的成立,既是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是以制度确定性回应市场不确定性的务实举措。以专业化审判为支点、以多元解纷为路径、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广州将以更高质量的法治供给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湾区建设与国际经贸合作提供更稳定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