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了两次“半小时情感咨询”,每次68元

何女士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起诉了一家信息咨询公司。事情是这样的:何女士在2024年1月到5月期间,给这家公司付了4万元。她买了两次“半小时情感咨询”,每次68元;还有两次“专属定制情感咨询课程及代聊”,每次20000元。这家公司给何女士提供的课程包括定期发送恋爱技巧视频,以及建立专属代聊群。不过,课程内容和网上模板相似,没有针对她个人情况。而且,说好的8小时内回复也经常超时。她觉得自己花了钱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就要求退费。 结果,法院判决这家公司给何女士退一部分钱,驳回了她的其他诉求。法官说情感咨询属于新型消费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签订合同要公平合理。合同里有“概不退费”这样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因为它限制了消费者的退款权利。 这家公司虽然承诺提供定制化服务,但是只简单筛选课程发送,没和何女士的情况结合起来。而且代聊回复也经常超时,构成了违约。所以法院决定让这家公司退还部分费用,既维护了何女士的合法权益,也认可了他们已经提供的部分服务价值。 这个判决生效了,说明在情感咨询这类服务里,“概不退费”的条款是不被法律保护的。消费者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