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这可是2019年修订过的哦

你知道最近大家都在讨论的危大工程吗?其实就是那些在建筑或者市政工程里,容易让人受伤或者让大家损失钱的部分。具体怎么界定呢?要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这可是2019年修订过的哦。政府规定说,这些工程必须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来确定范围。要是你想更清楚地知道哪些工程是危大的,可以去看看建办质[2018]31号文件里的清单,这里我给大家整理了个对比表,方便大家查阅。 施工前安全管理这一步很关键。建设单位得先跟勘察、设计单位聊聊,把可能有危险的地方都列出来。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时候,还得把这个清单和安全措施一起交给审批部门。施工单位也得早做准备,投标的时候把这些东西完善好。还要专门编个施工方案,总包单位自己编的话得让总包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2个人签字盖章;要是分包单位来编的话,除了这俩人签字盖章,还得再加上分包技术负责人一共3个人才行。如果遇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光签字盖章还不够,还得找专家库中的5名以上专家来论证才行。 监理单位得把这个方案审核一遍。设计单位也要在图纸上标注出重点部位和环节,给大家提出安全管理的意见。 施工时的安全管理也不能松懈。施工单位要把公告牌立在显眼的地方,危险区域还要设警示标志。交底也得做到位,编制人员把方案讲给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听,再由管理人员告诉作业人员(得双方签字)。作业人员还得登记在册。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每天都得现场盯着干活儿(项目负责人现场履职、专职安管现场监督)。随时做监测和巡视发现问题马上整改闭环(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 整改闭环)。最后验收的时候(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2人签字),验收合格的要在现场挂个牌子。 监理单位也有自己的活要干:先写监理实施细则;然后进行专项巡视检查、制止违章施工、整改闭环;最后也得参加验收。如果有第三方监测单位参与的话(如需),也得按照监测方案来干活儿。 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到底负啥责任呢?根据规定他们其实不用管太多具体事儿(规范中未提及建设单位在施工时的安全责任),因为施工单位是责任主体(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是安全责任主体),而且还有监理单位盯着呢(有监理单位的监督)。建设单位只要定期来检查就行了(建设单位仅负监督责任),看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还有监测单位(如有)有没有好好履职就行了。 最后别忘了留个底儿——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根据《危险行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版)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得把这个档案建立好(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里面要装的东西可不少:比如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记录、专家论证意见、交底记录、现场检查记录、验收记录还有整改资料等等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