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退耕还林补助款还能领到手

11年前,退耕还林款不知去向,现在总算回来了。2021年3月,广昌县纪委监委的同志收到了一封举报信,这让他们非常重视。塘坊镇村里村的村民高兴得不得了,握着纪委干部的手激动地说:“时隔11年,没想到我们的退耕还林补助款还能领到手,太感谢你们了!” 原来这事儿要从这封信说起。镇纪委迅速行动,调取了村里村下村组的账目资料和银行流水。结果发现,2003年到2010年的退耕还林补助款全都打进了唐某的个人账户里。唐某还找了26户村民在签领表上签字,看起来一切正常。 可当核查组去问村里的老人家时,大家却连连摇头。“我们根本没领到那么多!”一位大爷说,“记得2005年发过一次粮食补助款。当时我的土地面积有半亩左右,钱不到100元。” 大家回忆起来才发现,签领表上的数字和实际领取的金额完全对不上。核查组觉得这里面有问题,于是去找唐某对质。唐某一开始还装作镇定:“13000多元都发下去了,大家都签了字。”可是核查组拿出证据后,唐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为什么村民签领笔迹那么相似?”“为什么实际领取金额比表上少那么多?”在铁证面前,唐某无话可说。 原来他把2.1亩集体土地和26户人家6.2亩土地的退耕还林款共计13067元全都私吞了。他给每户只发了90元,一共发了2340元。还有3083元拿去种树费用后剩下的7644元都被他占为己有了。 为了掩盖罪行,在得知纪委要查的时候,唐某害怕事情败露,又给每户补发了270元,并伪造了签领记录企图蒙混过关。但是最终没能瞒过大家的眼睛。 广昌县纪委监委给了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把私吞的7644元退还给了26户村民。现在大家终于拿到了这迟到11年的血汗钱。 广昌县纪委监委表示以后会加强对乡村振兴领域的监督力度,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明处、用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