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拟挂牌出让两座无居民海岛局部使用权:服务可再生能源配套建设

根据浙江省舟山市自然资源部门的最新公告,大平山岛和稻桶山岛两座无居民海岛的局部使用权将以公开挂牌方式对外出让,挂牌截止时间定于2026年1月8日下午3时。

这是舟山市积极盘活海洋资源、推进海岛合理利用的重要举措。

两座岛屿地理位置相邻,均位于舟山市岱山岛南侧海域。

其中,大平山岛地处东经122°10′11.40″、北纬30°08′32.30″;稻桶山岛位于东经122°10′11.90″、北纬30°08′14.00″。

本次出让涉及的区域分别位于大平山岛中部和稻桶山岛西侧。

根据测量数据,大平山岛出让用岛自然表面形态面积为225.54平方米,投影面积为153.24平方米;稻桶山岛出让用岛自然表面形态面积为1355.24平方米,投影面积为851.07平方米。

两岛合计出让面积约1600平方米。

本次海岛使用权出让的用岛类型为可再生能源用岛,这一定位充分体现了国家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导向。

出让方案明确,使用权人将在相关岛屿建设自立式铁塔、电缆、汇流站等电力附属设施,以支撑海上风电、潮汐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

采用轻度利用式的用岛方式,既能满足能源建设需求,又能最大限度保护海岛的自然生态环境,体现了发展与保护的有机统一。

从出让条件看,本次挂牌出让对参与主体的限制条件相对宽松。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有资格申请参加竞价活动。

这种开放式的参与机制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海洋能源领域,促进市场化、多元化的投资格局形成。

起始价为3.7939万元的定价策略,在充分评估海岛资源价值的基础上,设定了相对合理的进入门槛,既保护了国有资源权益,又为有意投资者提供了可行的参与空间。

出让年限至2034年3月7日,设定期限约为八年。

这一时间跨度的安排既能为使用权人的投资回收和设施运营预留充足时间,也便于政府部门对海岛资源利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动态管理。

在此期间,使用权人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要求,规范使用海岛资源,按时缴纳使用金,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舟山市作为全国重要的海洋经济示范区,海岛资源丰富。

此次推出两座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权出让,是该市深化海洋资源配置改革、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具体体现。

通过规范、透明的市场化出让方式,既能实现海岛资源的科学配置,又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洋产业开发,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这一做法也为其他沿海地区的海岛资源管理和利用提供了有益参考。

从"沉睡资源"到"活力资产",无居民海岛的市场化运作折射出我国海洋治理理念的深刻变革。

在保护与发展并重的原则下,这场关于蓝色国土的精细化经营试验,不仅关乎能源结构调整,更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诠释。

其最终成效,将取决于制度设计与市场活力的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