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不能犯法,任何虚构事实、威胁要钱的行为都会被严惩

最近,浙江省天台县公安局公布的一则通告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这个案子是陈某某和杨某夫妻俩给商家提了天价索赔,结果被当地警方刑拘了。这事跟一家叫北京市东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彭嘉成说的一样,法律界人士都在琢磨这事儿:消费者维权得有个度。 原来,陈某夫妇说自己吃了网购的娃娃菜后中毒,就向商家要了天价赔偿。警方调查发现,这俩人可能已经过了维权的线。彭嘉成解释说,敲诈勒索罪得有非法占有目的,还得威胁人家拿钱。如果产品真有质量问题,哪怕赔得多点也只是民事纠纷;要是故意造假还威胁曝光,那就是犯罪了。 办案的时候主要看三点:产品问题是不是假的?有没有吓唬人?还要钱不要钱?电子证据特别重要,比如聊天记录里“不给钱就曝光”、“必须赔偿××元”这些话,就把敲诈的样子说出来了。商家要是因为害怕给钱,或者因为不给就一直施压,这事儿成不成都看这个。 这次案子也说明现在维权挺复杂。电商发达了渠道多了,可有些坏人借着维权搞敲诈。怎么既保护消费者又防着恶意索赔?这是执法和司法的难题。对商家来说遇到这种情况也可以去法院告对方造谣。 法庭会看商品到底有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消费者批评两句没问题;要是故意编故事造谣那就是犯罪。商家得注意用时间戳或者公证把网络证据固定住,再找些销售额下降、公关花了多少钱的数据来证明受损。 食品安全是大问题,消费者依法维权是对的,但必须在法律里面搞。这个案子告诉大家:维权不能犯法,任何虚构事实、威胁要钱的行为都会被严惩。同时也说明电子证据在这类纠纷里有多重要,对以后怎么判案也有参考价值。 以后还得靠典型案例和普法教育来引导大家依法维权、诚信经营,把食品安全的防线筑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