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检察院给老百姓把“上下”安全给守好了

榆社县人民检察院给咱们老百姓把“上下”安全给守好了。快过年的时候,他们在查公益诉讼的时候发现,有些公共场所用的电梯没去验过就还在跑。电梯这玩意儿是《特种设备安全法》里管的,非得验过证才准用。检察院一看这情况,马上启动了立案程序,跑去现场看了看,问了问情况,还调了资料来固定证据。 查下来发现,相关部门对这些大家伙儿的安全负有法定责任。于是检察院给这些部门发了检察建议,让他们赶紧履职,处理超期没验的问题,保证设备安全。行政机关收到建议后特别重视,立马让使用单位先别用了,赶紧去报检。 针对这事暴露出的问题,检察院搞了个“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把检察建议的内容给延伸了。建议相关部门借着整改的机会,在全县范围内搞一次电梯安全排查。重点检查医院、商场、酒店、小区这些人多的地方,看登记、检验、保养、警示这些方面做得咋样。 行政机关积极配合制订了检查方案。对排查出来的其他隐患都让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为了能一直盯着这种特种设备安全,检察院不光督促整改,还推动建立了长效机制。 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相关部门完善了档案管理,跟检测机构的沟通更紧密了,监管也更及时精准了。他们还加大了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教大家和电梯使用单位怎么安全使用特种设备。 前不久检察院还做了个“回头看”,持续盯着整改效果看是不是真落实到位了。安全生产真是太重要了。该院负责人说他们会一直盯着特种设备安全这块儿的公益保护问题,跟相关部门多沟通协作,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机制。用“我管”来推动大家都管到位,把重大安全风险给防住了,这样才能用高质量的法律监督守护咱们群众的命和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