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疾控部门强化监测体系 严防尼帕病毒跨境传播风险

围绕近期境外尼帕病毒病疫情引发的关注,国家疾控局通报称,我国目前尚未发现尼帕病毒病病例;另外,考虑到人员跨境流动已成常态、部分地区与对应的国家往来密切等情况,境外输入风险仍需警惕,防控工作要坚持关口前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从“问题”看,尼帕病毒病是一种可人与动物间传播的急性传染病,病程进展快、重症风险高,目前尚无特效药物和疫苗,主要依靠对症支持治疗。其临床表现可累及呼吸系统与神经系统,既可能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也可能出现头痛、意识改变、癫痫等表现;国际报道显示其病死率较高。因此,尽管国内未发现病例,仍需保持监测敏感性,完善预案和能力储备,以应对这类“低发生、强冲击”的公共卫生风险。 从“原因”看,尼帕病毒在自然界的主要宿主为果蝠,人群感染多与接触感染动物、食用被动物体液或排泄物污染的食物有关;在一定条件下,密切接触患者或其体液也可能造成传播,人际传播多见于家庭密切接触和医疗机构救治护理环节。国家疾控局介绍,本次印度疫情主要发生在西孟加拉邦,与我国不接壤;同时,病毒在环境中的存活能力相对较弱,普通人日常接触感染的机会较少。综合研判,此次境外疫情对我国影响相对有限。这个判断既基于地理距离与接触机会等因素,也与我国近年来在口岸检疫、传染病监测体系和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上的持续投入有关。 从“影响”看,当前我国面临的重点并非本土流行,而是如何未出现病例的情况下把防线织得更密更稳:一上,境外输入具有偶发性和隐匿性,早期症状与其他呼吸道或发热性疾病相似,若医疗机构警觉性不足、流行病学史询问不细,可能延误识别;另一方面,一旦在家庭或医疗机构出现聚集性传播,将对医疗资源调配、院感防控以及公众心理预期带来压力。因此,“风险可控”不等于“可以放松”,而是要把风险管理前置,把能力建设落实到基层和一线。 从“对策”看,国家疾控局介绍,我国疾控机构长期关注境外尼帕病毒病动态,并持续推进监测与防控准备:一是完善技术规范,2021年已制定并印发尼帕病毒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对监测、报告、检测、诊断、调查处置、个人防护与消毒等关键环节作出规范;二是强化检测能力,已建立尼帕病毒核酸检测方法,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急核酸检测试剂盒制备与储备,各省疾控中心具备实验室检测能力,可开展及时检测与确认;三是聚焦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本次境外疫情发生后,相应机构及时跟踪进展并开展风险评估,继续组织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培训,强化监测检测,尤其提升边境地区应对处置能力,做到“发现得早、转运得快、处置得稳”;四是加强健康科普与舆情引导,及时解疑释惑,倡导公众以科学方式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恐慌。 对个人防护而言,疾控部门提醒,近期前往发生尼帕病毒病疫情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应增强防病意识,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与饮食卫生安全;尽量避免接触蝙蝠、家畜等动物,避免接触病人或疑似感染动物的分泌物、排泄物;不食用来源不明的水果蔬菜及其制品,避免生食或饮用未经处理的生鲜食品和饮品。若在疫区旅居或有可疑接触史后出现发热、头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为尽早鉴别诊断和规范治疗争取时间。 从“前景”看,随着国际人员往来逐步恢复、全球传染病谱系持续变化,输入性、动物源性疾病的防控将更加依赖“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体系:平时夯实监测预警、实验室检测、临床识别和院感防控能力,出现病例输入时才能在窗口期实现快速识别与阻断。总体而言,在技术规范、检测体系、应急储备和专业队伍完善的基础上,我国对尼帕病毒病的应对具备较好基础。下一阶段的关键,在于持续保持对不明原因发热以及急性呼吸道、神经系统症状病例的监测敏感性,强化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和报告意识,同时加强跨部门信息联动与口岸协同,确保风险处置形成闭环。

尼帕病毒病病死率较高,但传播途径相对明确,防控措施也有章可循。我国防控体系建设、技术储备和应急能力上已具备较好基础,为应对可能的输入风险提供了支撑。当前要在保持科学警惕的同时避免过度恐慌,通过规范防控措施和公众理性配合,筑牢防线。这既关系到人民健康,也关乎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