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经济社会深度转型与风险挑战交织背景下,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对稳定安全的期待持续提升,司法机关既要依法惩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也要以高质量司法服务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并回应案件量增长带来的审判执行压力。
如何在“严惩犯罪、定分止争、服务发展、化解矛盾”之间实现更高水平的统筹,是全国法院面临的现实课题。
原因——从最高法通报数据看,刑事案件与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继续下降,反映出综合治理、依法惩治与预防并重的政策效果逐步显现。
一方面,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调精准打击、依法从严惩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犯罪,同时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推动刑事司法资源更聚焦于重点领域。
另一方面,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县级综治中心入驻实现全覆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与就地解决,先行调解结案量达到432万余件,推动更多纠纷在进入诉讼前得到实质化解。
影响——数据背后体现出司法护航发展与安全的综合效应。
全年全国法院受理审判执行案件3748.6万件、结案3620万件,分别同比增长10.8%和8.9%,说明随着经济活动恢复与社会交往增多,纠纷进入司法渠道的规模仍在扩大。
在此情况下,审判质效继续趋优,“案-件比”下降0.07,相当于减少衍生案222万余件,反映出审判管理与纠纷化解机制对减少重复诉讼、压降衍生案件发挥了作用。
行政案件上诉率、申请再审率分别再降3.6个和2.6个百分点,也折射出一审质量提升与争议实质化解的成效。
在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取得积极成果,破产审判推动2.9万家“僵尸企业”依法出清、1481家企业脱困重生,有助于加快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稳定市场预期。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强化,著作权领域批量诉讼占比下降15个百分点,最高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额超过11亿元,释放出打击侵权、鼓励创新的清晰信号,有利于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市场竞争秩序的可预期性。
在对外开放与规则衔接方面,涉外民商事、海事案件审结量分别增长31.6%和30%,表明涉外纠纷多元化趋势明显,也对司法国际化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联合国大会通过《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被视为由我国司法实践规则推动国际贸易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出我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建设中的参与度与影响力提升,为跨境贸易争议解决、单证流转与交易安全提供制度支撑。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增长4.6%,其中刑事案件下降5.4%,说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在“严惩违法、修复优先、预防为主”方向上持续推进,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加强。
对策——面对案件总量增长与社会矛盾多样化,全国法院着力在“止争”上下功夫,强调以求极致精神做实定分更重止争,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文字量较五年前增长19.4%,通过增强裁判说理推动当事人服判息诉、减少衍生纠纷。
同时,以机制建设提升司法公信与运行效率: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院庭长阅核案件增长18%;案例库收录案例超过5300件,法答网答疑88万条,推动类案同判与裁判标准统一。
在执行领域,以交叉执行、立审执协调等方式治理“执行难”,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提升2.7个百分点,失信名单人数在2024年首次下降基础上再降5.2%,执行到位金额2.2万亿元。
这既有助于兑现胜诉权益、维护交易安全,也有利于强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司法权威和市场运行效率。
在信访与纠纷多元化解方面,最高法巡回审判增长3.8倍,涉诉信访听证增长7.3倍,体现出通过就地审理、公开听证等方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的导向,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治理目标。
前景——从趋势看,随着司法政策与典型案例持续推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司法保障将更加精准有力。
未来一段时期,涉外商事、海事争议仍可能保持增长,知识产权、数据要素、平台经济等新领域纠纷将更为集中;民生领域围绕高额彩礼、预付消费、劳务用工等问题仍需持续治理。
推进更高水平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涉企司法规范化与产权保护、完善执行联动与信用惩戒的边界规则,将成为巩固司法公信、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着力点。
同时,随着裁判规则更统一、释法说理更充分、执行兑现更及时,公众对司法的可预期性与获得感有望进一步提升。
2025年全国法院的工作成果充分体现了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
从严惩犯罪到保护创新,从维护民生到优化营商环境,从深化改革到创新工作方式,人民法院正在以更加坚定的步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面向未来,全国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质效,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