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山东省沂源县司法局的工作得到了大家的关注。他们摸索出了一套让这项制度在基层焕发活力的做法。这个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操作,还结合当地实际进行了创新。他们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领导协调小组,把县人大、法院、公安机关还有司法行政部门都拉进了工作小组。这样一来,各部门之间的壁垒就被打破了,信息共享也变得容易了。更重要的是,他们充分发挥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组织的作用,把选任宣传和推荐候选人的工作做得很细。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为了确保公平公正,这个县在落实“随机抽选”这个原则时并没有死板地执行法律规定。他们结合当地人口结构的特点,把随机抽选的候选人库规模扩大到了拟任名额的十倍。这样一来,就有更多的人有机会进入遴选范围。这个县还创造性地运用了《人民陪审员法》中关于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的规定,把大约20%的名额进行了定向优化。他们重点选任法律、农林和经济等领域的专家,还有熟悉当地情况的乡土专家。这样做是为了让陪审员队伍更专业一些。选任工作只是起点,管理和赋能才是关键。为了帮助新任陪审员尽快成长,沂源县司法局组织了专题培训和经验交流会。他们还采取新老搭配的方式组建学习小组,让新人们能更快适应工作环境。近年来这个县对37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了资格,守住了入口关。 这个县还积极引导人民陪审员参与到普法宣传和调解纠纷中去。据统计,相关举措已经累计调解纠纷近600件,开展普法宣传数十场。这种做法不仅让人民陪审员成为法治宣传员和矛盾调解员,还把司法工作的影响力延伸到了社会治理的前端。数据显示,沂源县的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活动超过四千次,相关案件服判息访率达到了93%。司法审判和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了良性互动。沂源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紧密结合地方实际进行精细化、创新性的制度落实才能让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出最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