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远离不良拍摄的伤害健康成长

最近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讲的是两个成年人在下雨的夜里拍摄短剧,身上背着个婴儿,孩子一直在哭,看着挺让人揪心。据说那孩子参与拍摄才给了800元钱报酬。现在很多平台已经把这些有问题的作品给下架处理了。这个问题不光是这次一个人惹出来的。现在短剧行业发展得太快了,大家都讲究速度和成本控制。有些制作方为了拍得快、效果好,把孩子们给忽视了。其实早在今年1月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就发了个通知,专门管这些涉及孩子的短剧。通知说得很清楚,必须要保障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还有受教育权利,不能让他们干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结果这次的事儿还是发生了,说明新规定在实际执行上还是有很多问题没解决好。 从法律上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了不能让小孩去做危害他们健康的表演。还有那个《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对未成年人参加节目也有专门的限制。这次在恶劣天气里让小孩去拍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不少法律规定了。 让人更担忧的是,现场看那孩子的监护人也没起到什么作用。全程都没见到他们怎么管管孩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要是不管孩子或者侵害孩子的权益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家长作为孩子权益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淡薄直接导致了孩子在现场没人管。 再看看行业环境,这事儿也挺有深层原因的。现在短剧市场竞争太激烈了,有些人为了流量搞点争议性的剧情出来吸引眼球。以前也有过类似的案例,比如让11岁的小姑娘演新娘这些成年人的戏份。 这种把孩子往错误的剧情里塞的做法太不道德了,对孩子的心理影响特别不好。从监管层面看,虽然部门也出台了措施,但因为短剧制作周期短、传播快,老的监管办法跟不上趟儿。 网络平台作为内容传播的重要渠道,必须得建立更有效的审核机制才行。特别是涉及到未成年人参演的作品审核标准得更严格一些。这次事件就像是一面镜子一样照出了行业发展中价值的迷失问题。 艺术创作自由不能拿孩子们的权益去换。如果经济效益和伦理底线冲突了,大家必须得守住保护孩子的那条线。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把执行标准细化完善好;制作方也得负起责任来;家长更得守好自己的职责。 只有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形成一个保护网络才能让孩子远离这些不良拍摄的伤害健康成长这既是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文明社会应该做到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