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卫星教授讲得通俗易懂,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了数字经济中衍生数据治理的重要性和具体做法

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申卫星教授最近谈到了一个重要话题,就是怎么去健全衍生数据治理机制,来释放数字经济的新动能。他在这个话题里讲得特别清楚,首先提到了衍生数据其实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一个“新引擎”。 在制度层面上,他认为把衍生数据放进数据产权制度的范围内,明确产权归属很有必要。最近出台的“数据二十条”也给了很明确的指引,提出了探索对加工、分析形成的数据或产品的经营权。衍生数据跟原始数据不一样,需要独立评价。 判断数据是不是发生了实质变化,可以看内容、结构还有形式。比如内容变了说明信息变了,结构变了就是存储方式变了,形式变了可能是从直观的图片变成了结构化的信息标签。数据价值的提升就在于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上有了明显增长。使用价值包括提供智慧支持还有进一步分析挖掘的能力,交换价值就是在市场上卖得出去。 相比原始数据,衍生数据通常更结构化、更容易用。加上合规处理和去标识化处理之后,买方拿来就能用,市场更接受。关于如何配置产权,申卫星教授提出了两个原则:一是赋予衍生者权利的时候,必须保障原始数据使用者的权益;二是要保护在先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产业界担心如果承认了衍生者的权利会不会损害原始权利人的利益?其实这两者并不冲突。即使加工者投入了创造性劳动获得财产权益,也不能覆盖掉原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开发利用衍生数据必须合法取得原始数据使用权,不能侵犯其人格、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等权益。 总的来说,健全的产权配置规则对大家都有好处:对加工者能保障收益预期并激励创新;对原始权利人能防止权益被侵蚀;从社会整体来看能促进数据价值挖掘和流通效率提升。 这个话题挺专业的,但申卫星教授讲得通俗易懂,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了数字经济中衍生数据治理的重要性和具体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