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恩迪在全国政协大会发言:以制度型开放带动营商环境升级,更好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当前我国对外开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传统的商品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已不足以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层需求,制度型开放成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 制度型开放的核心在于规则对接。这要求我国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环保标准、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关键领域实现规则相通相容。这意味着在维护自身发展权益的基础上,逐步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融合,消除制度壁垒,降低市场进入成本。同时需要建立适合国情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既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也充分考虑本国实际,形成科学可操作的评估标准。 税收和贸易政策的优化是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支撑。深化贸易便利化改革、加速货物通关流转,能显著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从"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转变,这种方式更加开放包容,能激发市场活力。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为外资企业提供制度化的权益保护,有利于吸引优质外资。 数据跨境流动的规范管理是新时代开放的新课题。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数据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既要防范风险,也要促进流动。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等国际规则制定,有助于我国在全球数字治理中获得更大话语权。完善"白名单与负面清单"并行管理模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说明了灵活性与安全性的统一,能适应数字经济快速变化的特点。 法治保障是制度型开放的根本。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提升司法和仲裁服务效能,为市场主体提供公正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这既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市场秩序,增强了制度的可信度和执行力。 这些建议反映了我国对外开放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的新阶段。制度型开放不是简单的市场开放,而是以规则、规制、管理、标准为核心的深层次开放,需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这种开放方式更加稳定、更具可预期性,有利于吸引长期投资,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深刻变革的今天,制度型开放已成为大国竞争的新赛道。唯有以制度创新破除发展障碍,用规则衔接激活市场活力,方能在更高水平开放中赢得发展主动。这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政策设计的精准发力,更离不开各方主体的合力推进,其成效将直接关系我国在国际经贸新秩序中的话语权与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