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作为基本的文化权益,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然而,当前我国全民阅读事业发展中存的结构性失衡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书香中国建设的重要因素。 从地域分布看,阅读设施和资源的城乡差异明显。图书馆、实体书店等文化设施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乡村地区的阅读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优质阅读资源供给严重不足。这种不平衡直接影响了城乡居民的阅读参与度。根据第二十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数据,城镇居民的图书阅读率比农村居民高出18.4个百分点,该数字充分反映了城乡阅读发展的巨大差距。长期以往,这种差异将深入拉大城乡文化发展的鸿沟,不利于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目标。 除了地域差异外,特殊群体的阅读需求长期得不到有效保障。我国现有1700多万视障人士,他们同样拥有通过阅读认识世界、丰富精神生活的权利,但目前可获得的无障碍阅读资源极其有限。同时,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截至2024年末,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22.0%,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5.6%。这一庞大的老年群体具有不同的阅读特征和需求,但适老化的阅读服务和内容供给明显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我国全民阅读事业在覆盖面和包容性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为解决上述问题,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出台提供了制度层面的有力支撑。条例明确要求制定乡村阅读计划,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并对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全民阅读工作提出重点扶助要求。这些措施表明了国家促进阅读事业均衡发展的坚定决心。 条例还对阅读障碍者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阅读需求作出精准回应。国家鼓励为视障人士提供有声、大字、盲文、电子等多种无障碍格式的出版物,支持全民阅读无障碍设施建设,这将大幅拓展特殊群体的阅读选择。同时,条例要求提供适老阅读内容,优化适老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阅读环境和服务,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这些制度安排的核心指向是实现全民覆盖、普惠均等的阅读权益保障体系。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和推进全民阅读工作,有助于将阅读权益从精英享受转变为全社会共同拥有,从城市特权转变为城乡共享,从健全人群的专属转变为全体人群的基本权利。 展望未来,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成为书香中国建设的新起点。随着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我国全民阅读事业有望实现从分散推进向系统推进、从政策倡导向法律保障、从不平衡发展向均衡协调发展的转变。当城市读书蔚成风气,当农村读书渐成风尚,当校园里书声琅琅,当家庭中亲子共读,全社会的阅读氛围将得到大幅提升,文化自信也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实现全民阅读需要制度化的保障。《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出台,将推动阅读资源更公平地惠及每个群体。通过补齐短板、优化服务,让阅读真正成为人人可享的权利,为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