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法院执行干警用“假如是我在执行”的心情去工作

最近,库伦旗人民法院执行局把一场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子给解决了。事情是这样的,申请执行人李某和被执行人王某原本是夫妻,后来法院判决离婚了。判决下来后,李某名下的房产判给了王某,王某需要给李某30万元的补偿款。可是这个判决生效后,王某却没有按时付款。李某没办法,只好去找库伦旗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先给王某的财产做了个全面调查,发现他离婚后又再婚了,现在主要是靠务农过日子,收入不多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很快变现。王某也愿意还钱,但一下子拿不出30万这么多钱来。他就提了个想法,说要分期一年一年还。可李某觉得时间太长了不行,不肯接受这个方案。因为李某没有提出要处置房产的要求,案子就卡住了。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没有直接采取强硬措施去抓王某或者把他的房子拿去拍卖。他们是主动找双方去谈。一方面告诉李某说王某现在确实没钱一次性还清这么多钱;另一方面也跟王某讲清楚道理,如果不还钱可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或者被限制高消费。 在双方都把心里话说开后,执行干警在中间帮忙调解。经过好几天的协商沟通,李某最后做出了让步:同意让王某分两次还钱,每次给10万,一共还给20万就完事了,剩下的10万就不要了。王某听了之后特别感动,承诺自己会尽力去筹钱。 春节前一天晚上,王某四处借了点钱凑了10万给李某送过去了。两个人一起来到法院签了和解协议。这起拖了很久的案子终于圆满解决了。 这事儿是库伦旗人民法院真正实践“司法为民”宗旨的一个好例子。执行干警用“假如是我在执行”的心情去工作,既保障了李某的利益又照顾到了王某的实际困难。案子办完后李某还专门发了短信感谢执行干警的细心工作。 来源|库伦旗人民法院 初审|白金令 复审|解冬杰 终审|曲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