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性质恶劣的幼儿园虐童案件近日在辽宁盘锦迎来司法审判。
大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5年3月期间,涉事教师张某在其任职的鹏程幼儿园内,对8名3至6岁幼儿持续实施推搡、拍打、拖拽等虐待行为。
监控视频显示,受害儿童多次被暴力对待,其中一名幼儿因头部撞击墙面造成头皮挫伤。
案件暴露出多重监管漏洞。
调查显示,涉事幼儿园存在教师无证上岗、办学资质过期、硬件设施不达标等系列问题。
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指出,该园不仅办学地址与注册信息不符,更长期违规招收学生。
这种"带病运营"状态,反映出基层教育监管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体现了从严惩处的司法导向。
尽管被告人当庭认罪并取得部分家长谅解,但法院综合考虑其行为持续时间长、受害对象特殊、社会影响恶劣等因素,依法顶格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的"从业禁止"条款。
这种"刑罚+资格剥夺"的双重惩戒模式,凸显了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决心。
案件发生后,当地启动教育系统专项整治。
除涉事幼儿园被吊销执照外,教育部门还对辖区287所民办幼儿园展开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师资资质与安全管理。
同步建立的"幼教从业者黑名单"制度,将实现违规信息跨部门共享。
业内专家指出,此案判决具有标杆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表示,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实施,类似案件将更多适用从业禁止等预防性措施。
未来需通过智能监控系统全覆盖、家长监督委员会等机制,构建"司法+行政+社会"的多维保护网络。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保障儿童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此次虐童案的依法严惩,彰显了司法机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也为学前教育行业划定了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
唯有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各方责任,才能真正为孩子们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让每一个家庭都能放心地将孩子托付给幼儿园。
这不仅是对受害儿童及家庭的交代,更是对整个社会的郑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