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监督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安排。
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机构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求,坚持复议为民、监督纠错并重,持续推动行政复议从“程序性办结”向“实质性解纷”深化,在涉企服务、民生保障、源头治理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的做法与经验。
问题:行政争议多发与诉求多元并存,基层治理面临新考验 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行政管理领域触点更密、事项更复杂,企业对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需求更强,群众在土地、工伤认定、社会保险待遇核定、治安管理处罚等领域的权益诉求也更为集中。
与此同时,一些执法和行政管理环节仍存在标准不够统一、沟通不充分、纠纷化解链条不顺畅等问题,导致行政争议数量上升、类型更趋复合。
数据显示,2025年全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1万件,同比上涨51.96%,行政争议总量上升对复议质效与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需求侧“更便捷更高效”与供给侧“规范化协同化”同步提升 从需求侧看,企业和群众希望以更低成本、更短周期解决争议,行政复议因其便捷性、专业性和纠纷解决的综合性,成为重要选择。
内蒙古在企业密集园区、街道及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进一步降低申请门槛;同时广泛拓宽申请渠道,采用网络、微信小程序、司法所接收转办等“线上+线下”方式,推进在线受理、听取意见、听证、阅卷、送达等全流程数字化,持续提升可达性与透明度。
从供给侧看,争议解决不仅要“接得住”,更要“办得好”。
各地以调解和解促成实质化解,以监督纠错推动依法行政,以府院联动促进诉前分流与机制衔接,并通过同堂培训、文书评选、案例发布等方式统一裁量尺度,提升复议队伍专业能力,形成从办理到治理的闭环。
影响:涉企纾困与民生兜底同向发力,复议主渠道效应更加凸显 在服务涉企发展方面,内蒙古紧扣“涉企”重点提升纠纷化解效率,2025年收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300余件,累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2800万元。
赤峰市一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推动类案治理,入选全国“监督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服务统一大市场建设”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库,体现以个案纠偏带动制度完善、以复议监督促进规范执法的导向。
在保障民生权益方面,复议机构聚焦耕地和草原红线等底线要求,突出土地、工伤、社保待遇核定、治安管理处罚等重点领域,强调依法及时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并通过释法说理、纠纷化解与履职教育相结合,推动行政机关正确全面履职,减少“程序对抗”式争议。
在多元解纷方面,各地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作为目标,创新“复调”模式,围绕申请人核心诉求强化调解和解工作。
全区调解和解率25.42%,经复议后九成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得到解决。
兴安盟构建覆盖全盟的行政复议服务和调解网络,引入第三方力量完善多元化解机制,调解和解率达46%。
通辽市在工伤认定复议案件中聚焦实体权益开展调解,当事人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后撤回复议申请,实现“在复议中解决真实诉求”,释放复议“止争”的制度优势。
在监督纠错方面,自治区突出精准监督、内外联动、上下协同,推动复议监督与执法监督、行业监管、纪检监察等衔接,着力从源头治理预防共性问题。
2025年行政复议纠错率15.17%。
呼和浩特市聚焦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类行政案件,通过上门对接、会商研判、制度固化等方式推动纠错案件量明显下降。
包头市坚持“调解优先、有错必纠、源头治理”同步发力,在调解和解率同比提升的同时,纠错率降至个位数,体现治理效能提升带来的良性循环。
对策:以机制建设补短板,以协同共治提质效 一是完善便民利企服务网络。
持续优化“线上+线下”受理与办理体系,在园区、街道、司法所等末端织密服务触点,提升政策可及性与程序可预期性,降低企业和群众维权成本。
二是做实调解和解的制度供给。
坚持在依法审理基础上,把握争议实质与利益平衡点,健全复议调解工作规范,扩大第三方参与的制度化空间,推动更多纠纷在复议环节一次性化解。
三是强化监督与源头治理联动。
围绕高发领域梳理风险点与共性问题,推动执法标准统一、程序规范、证据规则适用一致;将典型纠错案件转化为制度完善与执法改进的“问题清单”,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四是深化府院联动与部门协同。
通过同堂培训、类案共研、定期会商等方式,落实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性化解机制(3+N),联合检察、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推动诉前分流与实质性解决。
五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
连续开展座谈、培训、文书评选与案例发布,畅通系统上下答疑渠道,统一审理标准,提升基层办案能力。
2025年,内蒙古选送的锡盟一篇行政复议文书获全国三等奖,全区6个集体、5名个人获司法部通报表扬,一人获评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人物,体现队伍建设与实务质效相互促进。
前景:以高质效复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与统一大市场运行 随着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行政争议化解将更强调实质化、协同化与前端预防。
可以预期,依托数字化办理、类案治理和监督合力,内蒙古将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与保障民生权益方面持续释放制度红利。
下一步关键在于把“数据增长”转化为“质量提升”,把“个案成效”转化为“制度供给”,推动复议监督与依法行政同频共振。
内蒙古行政复议工作的创新实践,不仅构建了行政争议化解的"塞北模式",更折射出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层变革。
当行政复议从"权利救济"向"争议预防"延伸,从"个案处理"向"制度完善"拓展,其价值已超越纠纷解决本身,正在成为优化治理效能、重塑政企民关系的制度性力量。
未来,随着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深化落实,这种"法治红利"有望进一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