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元建议将光伏制造纳入能源统筹规划管理 以协同发展化解产能波动与消纳约束

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阶段,我国光伏产业正从“做大规模”转向“提升质量”;全国人大代表刘汉元指出,当前行业面临三上矛盾:一是制造端与应用端规划衔接不足,产能利用率随之波动,个别地区出现“边建边弃”;二是电网建设节奏跟不上装机增长,去年全国光伏利用率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三是国际市场起伏加大行业周期风险,2023年组件价格跌幅超过40%,带来若干连锁影响。 这些问题的根源于管理体系与产业属性不匹配。作为战略性能源产业,光伏制造仍按一般制造业管理,能源主管部门难以对全产业链进行统筹。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光伏组件产能超过800GW,但国内新增装机仅216GW,出口占比达55%,供需调节机制短板较为明显。对比之下,传统能源领域“产运储销”一体化管理已运行多年,在保障能源安全上效果明确。 管理割裂带来多重后果。产业层面,近三年光伏制造业平均产能利用率不足70%,部分企业陷入“扩建—过剩—亏损”的循环;能源转型层面,制造端技术迭代与发电端需求匹配不足,新型高效电池的产业化进度受到影响;国际竞争层面,欧盟《净零工业法案》等政策推动全球光伏供应链重构,我国产业优势面临新的压力。 对此,刘汉元代表提出系统性建议:一是推动制度升级,建议国家能源局增设光伏制造业管理职能,将硅料、硅片等关键环节纳入《能源法》监管范围;二是建立动态平衡机制,参照煤炭产能置换做法,实行光伏制造“等量替代”的审批制度;三是完善风险防控,搭建国家级光伏产业监测平台,对价格、库存等关键指标实施红黄蓝预警。据介绍,这些措施在四川、宁夏等地试点已取得一定成效,区域产能匹配度提升20%以上。 业内人士认为,该提案如落地将带来较大影响:短期可缓解产能过剩压力,中期有助于形成“技术研发—装备制造—电站运营”的良性循环,长期则为新能源占比持续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提供制度支撑。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专家表示,随着新能源逐步成为主力电源,对应的制造环节的管理创新势在必行,既符合产业发展需要,也关乎国家能源安全。

光伏产业已进入新阶段,从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成为必然选择。将光伏制造纳入能源领域统筹管理,有助于更好地协调供需、降低波动风险,在保持全球竞争力的同时,更有效服务能源转型与“双碳”目标,为我国在新能源领域的长期领先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