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过去那些因“闪婚闪离”而闹出的纠纷给理了个明明白白,最高法1月9日把第三批典型案例给推出来了。2024年3月开头,男方郑某通过相亲结识了吴某,这两人从见面到办手续也就短短几天,速度相当快。在领证的那天,郑某二话不说就拿出了20万块钱给吴某当彩礼。可是让人没想到的是,办完登记后没多久,双方基本上就没怎么一起过日子。到了同年3月14日,吴某突然借口要旅游离开了郑某家。郑某后来怎么催都没用,吴某始终不肯回来。等到了4月15日,吴某直接在微信上告诉郑某两人不合适要离婚。双方在彩礼退还问题上谈崩了,郑某只好去法院告状,要求判离还想把彩礼拿回来。法院最后裁定支持了郑某的请求。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婚姻是靠感情撑着的。这里面的两个人从认识到分居根本没几天时间,就算手续都办完了也没实际相处多久,根本没建立起感情。所以法院把他俩的婚给判离了。至于那20万的彩礼是不是该退?法院也定了调子。这笔钱本来就是为了以后过日子才给的。结果双方登记才过了十来天吴某就跑了,根本没有履行夫妻义务。综合来看这笔钱又多又没怎么花掉或者置办嫁妆,也没生孩子。综合这些情况来看肯定得退。法官还特别提到看女方当时的表现不太好说不是为了钱才结婚的。最后法院判吴某把20万退回去。这次发布的例子不光是这一个案子那么简单,而是在给大家看最高法的态度。这其实就是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里的规定。只要办了证又没怎么过日子或者搞得男方日子难过了要退钱的法院都支持。这次法院把“没过日子”这个认定和时间短、不履行义务这些行为联系在一起。现在的社会结婚快离婚也快的情况不少,有的纠纷里刚给了钱婚姻就垮了。这既伤钱也伤感情还伤风气。这次案例就是要给这种“只为了钱”的行为一个否定的态度。法律专家觉得这么做很有意义。第一是统一了裁判标准避免了同案不同判;第二是考虑的因素更多体现了公平;第三是给那些想拿婚姻骗钱的人敲了警钟。婚姻不是随便结的彩礼也不是随便送的。最高法这次发布的案例就是为了告诉大家怎么依法办事、维护公平正义。这些案子不光是给法官参考也在教大家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家庭观。法律保护的是真心过日子的夫妻而不是那些为了钱的交易。要改变不好的婚俗文化需要司法来管也需要大家一起努力让婚姻回归本真让家庭充满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