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学院近日公开发布声明,就民办教育机构长期占用校园场地一事提出严正声明。
根据声明内容,邯山区学苑幼儿园和邯山区学苑小学在未获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长期无偿占用学院场地开展办学活动,同时拖欠水、电、暖等费用,引发了这所公办本科高校的强烈关切。
问题的焦点在于身份界定与权益保护。
声明明确指出,邯郸学院从未与两所民办机构签署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但这两所学校却对外宣称与学院存在合作关系。
其中,邯山区学苑幼儿园的微信公众号简介中自称是"邯郸学院附属幼儿园",这种表述造成了公众误解,也可能涉及虚假宣传问题。
两所机构的地理位置与邯郸学院相邻,门牌号分别为邯山区学院北路528号,与学院所在地530号仅一门之隔,这可能是产生混淆的重要原因。
从权属关系看,根据天眼查资料和邯山区民政局公告,邯山区学苑幼儿园成立于2021年,邯山区学苑小学成立于2017年,两所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均为袁明印,均为年检合格的民办非企业。
邯山区学苑小学曾用名为邯山区圣水湖畔小学,隶属于邯郸市七色光教育集团。
这些民办机构的运营独立于邯郸学院,但却长期使用学院的场地资源,形成了事实上的占用状态。
资产流失的问题更为严峻。
声明指出,两所民办机构的举办方在未与学院签署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无偿占用学院场地,且从未缴纳过水、电、暖等费用。
这不仅造成了国有资产的直接流失,还因费用拖欠导致学院经费紧张,影响其正常运营。
邯郸学院已向学生家长告知相关风险,包括办学场地可能被清退的法律风险,以及供水、供电、供暖无法正常保障的潜在风险。
这些风险的存在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构成了实际威胁。
从维权路径看,邯郸学院已通过司法程序启动权益保护。
目前,相关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这表明学院已从行政沟通阶段升级到法律诉讼阶段,体现了对国有资产保护的坚决态度。
司法程序的介入将有助于明确法律责任,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
背景信息显示,邯郸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的公办本科院校,其前身可追溯至1905年成立的邯郸县初级师范学堂。
学院近年来正在推进大中小学办学功能一体贯通,2024年已挂牌附属小学、初级中学,2025年接收设立附属高级中学。
在这一发展背景下,维护校园场地的完整性和使用权对于学院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这起事件反映出民办教育机构管理中存在的规范问题。
一些民办学校在利用高校品牌效应时,可能存在虚假宣传或超越授权范围的行为。
同时,高校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需要建立更加严格的场地管理制度,防止资产被不当占用。
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与规范管理关乎公共利益。
邯郸学院此次维权行动不仅是对自身权益的捍卫,更是对教育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推动。
此案的处理结果将为类似纠纷提供参考,同时也提醒民办教育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办学,共同维护教育生态的公平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