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小区垃圾集置点选在居民区主干道上,靠近城市绿道和北支江,距离亚运水上项目举办地不到50

在2021年5月生效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等工作需要政府审批,社区和业主委员会无权自行决定。富阳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东洲街道办事处要重视此事,因为垃圾集置点选在居民区主干道上,靠近城市绿道和北支江,距离亚运水上项目举办地不到50米。这个位于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的富春泉水湾小区,居住着上千户人家,业主委员会却在公望社区居委会的支持下,打算把大型垃圾中转站建在小区正门旁边的景观湖畔。这样的做法显然不合规,严重影响了富阳区和富春江的城市形象。公交站、主干道、水源、景观湖以及亚运会举办地的资源都将被破坏。垃圾堆积带来的异味、蚊虫滋生会让夏天生活难以忍受,降低业主的幸福感。这项错误决定必须改正,不能让这样的奇葩事情在号称人间天堂的杭州继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