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务工者遭遇“先交两万保证金再上岗”陷阱:人社部门介入核查并追责

春节过后,本该是务工人员返岗的高峰期,但如皋市白蒲镇54岁的木工陈云清却陷入了一场维权困局。去年10月,他与南通首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时,被要求缴纳2万元"保证金",承诺日薪700元、月保底工作26天。然而实际情况与承诺大相径庭——陈云清与工友们被送往广东后,既未获得工作安排,又因合同条款限制不敢擅自离开,在异地滞留三个多月仅靠微薄伙食费度日。 记者调查发现,这并非个案。涉事公司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运作模式:用新入职者缴纳的保证金填补前期欠款,形成资金挪用链条。公司负责人曹某面对质询时,竟以"合同自愿签订"为由推诿责任,甚至建议劳动者自行起诉中间人追讨款项。这种操作手法暴露出劳务市场存在的系统性风险。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江苏普泰律师事务所何源律师强调,涉事公司的收费行为无论从雇佣关系还是派遣关系角度都属违法,涉及的合同条款自始无效。 深层分析显示,此类乱象频发存在多重原因:一是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对"先交钱后上岗"的异常模式缺乏警惕;二是部分劳务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欺诈;三是基层监管存在盲区,违法成本较低。值得关注的是,这种模式若不被及时整治,可能演变为新型劳务诈骗手段。 目前如皋市劳动监察部门已立案调查。主管部门表示将重点排查辖区劳务中介机构,对违法收费行为实施"零容忍"。同时建议劳动者通过12333热线等正规渠道维权,切勿轻信"高薪保底"承诺。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陈云清的遭遇反映出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系统性风险。保证金制度本质上是变相剥削,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都应坚决打击。只有加强执法监管、提升劳动者维权意识——才能有效遏制此类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