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也是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条件。随着超大城市治理任务日益复杂、市场主体对规则预期更为敏感、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需要更加注重以制度管权、以程序控权、以公开促公信。这个背景下,如何通过示范创建带动整体提升,推动依法行政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运行”转变,成为北京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课题。 原因:一上,中央对更高水平法治国家建设作出系统部署,要求深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为地方探索明确了方向与遵循。另一方面,北京承担首都功能与超大城市治理双重任务,行政管理事项多、行政执法领域广、涉企涉民争议量大,亟需以法治方式提升治理的稳定性、透明度与可预期性。示范创建作为“以点带面”的重要载体,既能通过标准化指标倒逼补短板,也便于将成熟经验固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安排。 影响:示范创建成果正加快转化为治理效能。据介绍,去年石景山区、顺义区、大兴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朝阳区、门头沟区、昌平区有关项目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至此,北京已有14个区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命名,体现为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的整体态势。依法行政的制度化水平同步增强。2025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4096人次,保持稳步增长,显示行政机关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意识不断强化,也推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更可审视的轨道上运行,促进依法履职与责任落实。监督合力进一步凝聚。政府系统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并与司法监督形成联动,推动权力运行更规范、行政行为更透明、纠错机制更顺畅。 对策:北京将法治建设与改革发展任务推进,突出以制度供给稳定预期、以规范执法提升获得感。在营商环境领域,北京推动修订《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无事不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机制进行系统完善,以法治化方式进一步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增强政策连续性与执行一致性,促进法治经济与信用经济发展。在行政执法领域,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依法前提下完善“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制度安排,对低风险事项更多采用教育、劝导等柔性方式,推动执法从“重处罚”向“重规范、重引导、重纠错”转变,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执法既有温度也有尺度。在行政争议化解领域,新《行政复议法》实施两年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万余件,其中30.1%的案件通过案前调解及案中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表明行政复议在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上的主渠道作用持续增强。通过把矛盾更多化解在行政程序内、把纠错机制前移,有助于减少诉累、降低对抗成本,也倒逼行政机关提升规范执法与依法决策水平。 前景:面向下一阶段,北京法治政府建设仍需在“系统集成、协同增效”上持续用力。一是以示范创建为牵引,进一步推动标准落地、经验共享,将可复制做法向基层延伸,提升整体均衡性。二是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继续完善“信用+监管”体系与涉企执法规范,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裁量基准统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机制,形成更稳定的制度预期。三是持续健全行政复议与诉讼衔接、与行政执法反馈闭环,通过数据分析识别高频争议领域,推动源头治理。四是更好发挥监督合力,把监督压力转化为制度完善与能力提升的动力,形成权责明晰、运行高效、公开透明的治理格局。随着这些举措加快,北京以法治方式统筹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有望进一步增强,首都治理现代化水平也将随之提升。
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北京通过示范创建、制度创新和柔性执法等多项举措,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既强化权力约束,也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这些探索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参考,也让群众获得更加可感可及的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