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9月1日起有了大变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在8月19日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在9月1日起有了大变化。这次通知把领取养老金的情形增加了3种。 第一种情况是申请人自己或者是配偶还有未成年子女,在申请前12个月内,他们因为基本医保发生了医药费用支出。这些费用是医保目录内的自付部分,加起来超过了所在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第二种情况是申请人在申请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满12个月。第三种情况是申请人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这3种情况都给了领取人更多选择,让更多人能享受到这个福利。 以前个人养老金领取有三个条件:达到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出国定居。这次不仅扩大了领取情形,还给了更多的申请渠道。以前只能通过银行申请,现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还有掌上12333App这些线上服务入口也开放给大家使用了。你可以在所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这个App给参加者带来了更多便利,以后办理个人养老金相关业务更方便快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