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5万买安置房未过户险钱房两失,避“坑”注意这三点

很多人觉得安置房是个便宜买卖,但真要买的时候却容易踩坑。就拿周红妹来说,她2010年在无锡花45万从沈明手里买下一套安置房。那会儿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得等5年才能办产权证,大家约定办完证再过户。可万万没想到,沈明这人拿到房证后就偷偷跑路了。到了2021年,周红妹突然在自家门上看见靖江市法院的腾房公告,这才惊觉房子早就被沈明拿去抵押了。原来,在卖房的7年后,沈明背着她办了产权证,又在2019年抵押给了小吴。小吴拿着这个抵押物借了40万,利息按1.5%的月息算。他本来以为稳赚不赔,结果首月就没收到利息。多次催讨无果后,小吴把沈明告上了法院。 法院最后判了个明明白白:沈明得把本金利息加上其他费用一共51万多还给小吴。更要命的是,法院还说小吴在拍卖房子后有优先受偿权。判决下来后,沈明还是不还钱,小吴只好申请强制执行。周红妹一听要被赶出家门,急得天天睡不着觉,跑去挂水住院。她赶紧起诉说要保住房子,还想把小吴的抵押登记给注销。法官审理后觉得她没及时过户也有责任,直接驳回了她的请求。 心有不甘的周红妹在律师建议下,找了靖江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官觉得这套房是周红妹唯一的家,关系到她的生存权;相比之下小吴的债权虽然合法但没那么紧迫。检察院最终支持了她的请求,法院再审后撤销了原判并驳回了小吴的起诉。可这个结果小吴肯定不服气。最后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和解:周红妹给小吴20万,小吴把抵押权转给她。拿到产权证后周红妹总算松了口气。 至于买安置房怎么避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席志国建议三点:一是让卖家提供担保;二是分期付款;三是做预告登记。只要这样操作就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原来这档节目叫《花45万买安置房未过户险些钱房两失,避“坑”注意这三点》,由蒋竹云主编、傅璐编辑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