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入审议程序:体系化整合千余规则夯实绿色转型法治基础

3月5日,一部事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重要法律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部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开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建设的崭新篇章。 长期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呈现数量众多但相对分散的特点。据权威统计,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立法包括30多部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以及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不同历史时期制定,虽然在各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立法碎片化、规则冲突、重复立法等问题,难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性要求。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监事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工作并非一蹴而就。早在2009年,原环境保护部就委托中国政法大学开展环境保护法法典化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2018年起,法学界和实务部门联合推进专家建议稿起草工作,历经三年努力,于2021年正式出版专家建议稿及说明。此过程凝聚了立法机关、行政部门和学术界的集体智慧。 此次提请审议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共设5编、1242条,涵盖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通过体系化整合,法典将消除单行法之间的矛盾冲突,确立统一的立法理念、基本原则与核心制度,贯彻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与系统治理的理念。 值得关注的是,草案将"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这在全球环境立法史上尚属首创。王灿发介绍,目前世界范围内已有近20部生态或环境有关法典,但均未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独立篇章进行系统规范。多数国家仅在相关法律中零散涉及低碳、循环经济等内容,或制定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可再生能源单行法,未实现体系化整合。 这一创新性安排表明了我国对全球气候治理的注重和责任担当。当前,全球已有近60个国家和地区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专门法律,但将其纳入环境法典体系并独立成编,表明了中国在推动绿色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上的制度自信和战略定力。 法典化带来的制度优势是多方面的。从执法层面看,统一的法律体系将降低执法成本,避免因法律适用标准不一致导致的执法困境。从司法层面看,法典为审判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裁判依据,有利于统一司法尺度。从权利保障角度看,法典强化了公众环境权利保障,明确了违法追责机制,提升了环境法律的权威性与稳定性。 更为重要的是,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契合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法典化立法正是将这些重大理念和制度创新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从国际视野来看,我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也将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全球面临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环境污染等共同挑战的背景下,中国通过法典化方式系统构建环境法治体系的实践,为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制度样本。

从“九龙治水”到“一典统合”,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不仅是一次立法技术的革新,更是发展理念的升华。这部寄托着生态文明建设使命的法典,将以它的中国智慧与世界眼光,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法治根基,为人类可持续发展贡献东方方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的绿色法治实践正在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