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某甲和苏某乙因为帮“老赖”买高铁票,这回真的栽了跟头。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判他俩总共得赔38万,苏某甲还被判了一年半缓刑两年,苏某乙则是判了一年缓刑两年。两人非法获利加起来才10万元,但罚没的金额却是38万元。 这事儿得从2023年5月说起。苏某乙入股了一家旅游公司,其实这家公司的真本事就是帮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失信人员加价买票。苏某甲后来也加入了进来,他们合伙干了几个月,累计倒卖车票票面金额就到了20多万元。 更让人吃惊的是,这次倒票团伙是怎么被发现的。就是一次常规的铁路客运查验,工作人员发现一个失信人员购票方式不对劲。公安一查就锁定了这个团伙。这帮人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吸引失信人员联系客服,再通过软件漏洞买受限车票。最后按票面金额收取手续费。 法院审理认定,这个团伙短短几个月就获利近10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倒卖车票票面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获利2000元以上就算情节严重。本案涉案票面金额是追诉标准的40倍,获利金额是追诉标准的50倍。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最后判了他们倒卖车票罪。除了判刑还得罚款,两人合计被罚了38万元。这一罚金数远超他们非法获利的近10万元,也说明了法院要从经济上狠狠惩罚犯罪的决心。 法官还特意提醒大家,被限制高消费的人要依法履行义务,如果真有出行需求可以找执行法院申请解除限制。千万别想走歪门邪道规避限制,搞不好会被抓起来,甚至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