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城市更新实施意见:以体检评估为牵引完善政策工具箱,推动人民城市建设走深走实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更新的战略部署,福建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城市更新工作方案。今年1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福建省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的出台,对推动全省城市更新工作落地见效意义重大。 中央对城市更新工作的定位持续深化。去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随后召开的城市工作会议深入强调,要以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福建省把握此要求,并将其落实到本省城市发展的具体实践中。 《实施意见》构建了层次清晰、衔接紧密的工作体系。文件分为重点任务、实施路径、支撑保障、组织实施四个部分,形成从目标到落实的闭环机制。重点任务上,文件明确九个方向: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高标准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城中村更新改造,推动都市产业增容提质,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有关部署覆盖城市更新的核心领域,兼顾建设、治理与保护,体现系统推进的思路。 实施路径上,福建坚持规划引领。文件强调以城市体检评估为基础,以规划和项目为抓手,建立更科学的实施体系,既符合城市发展规律,也突出可操作性。另外,文件提出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强调政府、市场与社会力量协同发力,鼓励融资与运营机制创新,提升各方参与积极性。 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是城市更新推进中的关键环节,《实施意见》在支撑保障上强化政策集成。文件统筹投融资政策、规划用地政策、审批许可制度、税费优惠措施等政策工具,形成较为完整的支持体系,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用地配置效率、优化审批流程,缓解城市更新中常见的制约因素。 《实施意见》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文件聚焦群众关切的民生短板和“急难愁盼”问题,并与促进消费、扩大投资、振兴产业等工作相衔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可改善居住环境,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动产业升级可拓展就业空间。相关举措着力提升城市承载力与吸引力,推动城市发展更均衡、更高质量。 为确保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文件在组织实施层面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省级协调机制,强化部门联动与区域协作,明晰各级政府职责,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并健全经验总结与推广机制,为城市更新提供组织保障。

城市更新不仅是空间的再塑,也是发展方式与治理理念的升级。福建此次出台《实施意见》,既为地方实践提供了可复制的政策框架,也体现出城镇化建设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的转向。随着更多更新项目落地见效,“人民城市”理念将在八闽大地不断走深走实。(全文共计1280字)